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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佳政发〔2024〕6号
  • 2024-07-03
  • 2024-07-15

黑龙江省教育厅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厅市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14:54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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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各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高等学校,佳木斯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佳木斯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厅市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教育厅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厅市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集聚融合服务龙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推进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在佳木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积极探索打造龙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佳木斯样板”。

围绕打造中俄职教城和厅市共建示范区、产教融合中心区、佳木斯职教园区“一城三区”的工作目标,建设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产教联合体,争创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到2025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整,产教融合机制更加完善,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更加精准,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成熟,基本构建起具有佳木斯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参与的产教融合模式

1.探索产教融合机制改革。高规格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成立佳木斯市产教融合研究院并实质化运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改革机制。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支持相关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企业与学校合作举办专业、二级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等。

2.建设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产教联合体。成立由佳木斯市政府牵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及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现代农业产教联合体,制定章程,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任务分工等。建立产教融合大数据平台,联合体内企业、院校数据统一入库,共建产业学院,大力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发布服务供需清单,明确技术攻关的重点领域,开展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引导院校及时调整专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实际生产问题,有效服务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3.组建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佳木斯大学、佳木斯职业学院及相关企业参与组建省级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教融合共同体,引入农业装备智能控制、拖拉机制造等领域关键技术资源,服务农机产业工艺改进和技术研发。支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东北生猪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国家粳稻加工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产教供需对接机制,编制发布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师资互兼互聘模式,组建杂粮加工新技术中试基地和食品科技服务基地,提升产品中试、技术熟化、科技推广等服务质效。

4.打造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接佳木斯市“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依托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佳木斯职业学院建设智慧农业、人工智能等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推动中心开放运营,开发实训课程和教材,对外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积极承接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横向行业企业技术服务,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及企业真实生产项目或典型生产案例引入实践教学过程。聚焦现代农业、智能制造、康养护理专业(群),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升级改造实训教学场所功能环境,开发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推动虚拟仿真技术与专业实训教学有机融合,重构专业实训课程。

5.创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争创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试点。建立产教融合信息共享机制,编制发布佳木斯市重点产业目录、企业信息目录、急需紧缺工种目录、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实现“四个目录”政校企共享共用。培育遴选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大对企业的走访动员和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

(二)完善贯通融通的现代职教体系

6.扩大中高本贯通培养规模。实施省级“双高”“双优”计划,重点建设2所学校和5个专业(群),支持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争创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大力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扩大“3+2”中高职和高本、“3+4”中本贯通培养规模,在佳木斯落地更多一体化贯通培养试点。落实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佳木斯职业学院在职教高考和专升本考试中的招生规模。

7.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融通。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稳定中职招生规模。依托职业体验中心开发职业体验课程,面向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劳动技术教育。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持续开展职业教育专题宣讲活动,宣传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利好政策和就学前景。支持富锦市、同江市、汤原县开设职普融通试验班,探索职普学籍互转、资源共享、课程共建、教师互动模式。

8.发挥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功能。扩大农村招生规模,加强乡村振兴优质校建设,支持桦南县综合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展学分制成人中专试点。增强乡村振兴服务力度,支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建县域乡村振兴学院、新型农民培训学院,与科研院所共建科教融汇示范基地,面向种养大户等开展产业指导服务。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开放大学、开放学院转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和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

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实施佳木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兴农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及其他群体年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次以上。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深化“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职业学校科学选用证书,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做好“1+X”证书申报、学生考证、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年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000人次。

(三)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0.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核查中职学校基础设施,针对拟保留学校分类制定市县校三级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将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列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内容。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招生资质核查,清理“挂牌空校”,推进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附设中职班,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及时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推进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主校区扩建,力争2025年底,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达90%以上。

11.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深化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优化岗位设置结构,适当提高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加强与省属高校教师交流,研究开展职教师资顶岗置换工作,探索“教育部门、合作院校、顶岗学生、置换教师”合作模式。落实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开展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双师型”等级首轮认定。依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立佳木斯市“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争取“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

12.完善职业教育竞赛体系。鼓励相关行业常态化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对接产业需求、行业标准和企业技术,动态调整竞赛项目、竞赛内容、竞赛形式。完善“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工作机制,积极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班主任能力比赛,提高参赛率和获奖率,支持学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持续举办佳木斯市“菊花杯”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提升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大赛成果转化。

(四)打造根植三江的佳木斯职教品牌

13.异地新建佳木斯职业学院。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整体部署、统筹实施,根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规划职业院校布局结构。实施高职异地新建工程,将佳木斯职业学院整体搬迁至1957文化创意产业园,先行建设学生生活区、养老护理和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聚焦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和佳木斯市“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加强品牌专业建设,科学设置新办专业,根据办学成效逐年增加招生计划规模,建成现代化、高水平、有特色的职教园区。

14.做大做强中职教育集团。搭建集团各部门组织架构,选优配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执行机制,推动集团实质化运行。尽快补齐集团校舍缺口,统筹教育闲置资产,实现办学条件达标。实施集团“重置专业”计划,淘汰落后专业,整合重复专业,聚焦地方产业布局、高职专业设置及市场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全市职业教育布局调整,适时将集团迁入佳木斯技师学院校址,实行“中职+技师”一体化办学模式,联合培养具有中职学历和技能等级证书的“双证书”技能人才。

15.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持续开展中俄夏令营学生职业体验活动,深度参与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俄语课程。加强与俄罗斯职业教育领域的互动交流,探索建设“开物工坊”。与菲律宾、吉尔吉斯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加快引入北京大学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优质资源,推动在该学院进修的发展中国家干部来我市访学。探索在抚远市引入省内高校部分专业或班次,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承担抚远市社会培训和高校学生实习实践任务,打造中俄职教城,提升抚远市国际化办学水平。

16.深化职业教育对口合作。深度参与龙粤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建设,与对口合作城市中山市职业教育领域加强互动交流,在课程设计、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共商共建,探索龙粤职业教育共育专业人才、共培骨干教师新模式。加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可托海职业技术学校结对共建,建立帮扶机制,开展远程教研、集体备课、线下互访等工作,举办团青组织共建、示范课引领、书信手拉手等交流活动,合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厅市共建机制。建立厅市会商机制,及时通报示范区共建工作进展,总结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经验,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坚持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示范区各项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各方改革动力,压实职业教育发展责任,营造改革攻坚、奋进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将示范区共建工作纳入省教育厅对省属职业院校考核评价内容,并赋予佳木斯市委教育工委一定权重分值;同时,将共建工作作为佳木斯市重点工作任务,列为对市直相关部门、产业园区的重点考核指标和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指导相关县(市)区实施“一县一策”,结合辖区产业分布、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并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及时总结宣传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典型经验,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支持政策清单.doc

2.佳木斯市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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