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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6
  • 2025-12-30

《关于全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30 11:33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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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文明、节地的安葬方式,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佳木斯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全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现将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鼓励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通知》依据《黑龙江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旨在引导群众转变安葬观念,推动绿色殡葬落地实施。

二、主要内容

奖补对象:具有佳木斯市户籍的逝者,其近亲属或受托人可申请奖补。

奖补标准:

海葬、深埋:1000元/例

壁葬、小型墓葬:800元/例

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600元/例

办理流程:预约登记→提交材料→审核公示→资金发放,全程公开透明。

资金保障:海葬由省级补助,其他方式由县(市)区财政承担,纳入年度预算。

监督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和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政策规范实施。

三、政策亮点

明确分类奖补:根据安葬方式生态化程度设定差异化奖补标准。

简化申请材料:亲属关系证明以户口簿为主,减少群众提供材料负担。

强化部门协同:民政、财政、殡葬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提升服务效率。

注重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示,资金发放全程可追溯,接受社会监督。

四、申请提示

申请人应在安葬完成后30日内提交材料,逾期需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火化证明、安葬证明等,可通过民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到定点机构领取表格。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期间将根据实施情况和上级政策动态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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