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佳木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统筹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了《佳木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了解相关政策,使该政策真正惠及全体市民,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促转型、既利企业又惠民生的重要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工信、商务、住建、交通等10余个部门,联合起草了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细化内容
《实施方案》作为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管总方案,全面承接省方案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对省方案进行全面细化、实化、具体化。
一是全面承接省级目标。按照我市实际,全市总体目标与省方案保持一致,并将总体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需求进行细化,并在《实施方案》中以专栏形式体现。
二是全面承接国省任务。《实施方案》逐条承接国家方案明确的四大行动20个方面和省方案22个方面,明确我市50项工作任务。根据我市实际,增加了实施设备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优质农机产业,推动建筑工程设备更新等内容。
三是全面落实国省政策。《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管理权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7项保障措施,全面落实省方案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创新支持、要素保障、强化宣传等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储备等内容。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
2024年至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年均增长5.8%以上,累计增长25%以上。到2027年,全市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50项措施。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明确提出2024年至2027年我市7大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目标,以及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目标。
第二部分是实施设备更新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行业升级。
第三部分是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大力开展汽车、家电产品、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国家、省级政策,优先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先支持报废更新。
第四部分是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聚焦回收换新、二手流通、再生利用等关键环节,妥善处置、循环利用退役设备和废弃产品,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第五部分是实施标准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研制,加强标准宣贯,推动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持续引领设备更新。
第六部分是强化政策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储备、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优化金融支持、做好要素保障、推动科技创新等7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五、保障《实施方案》落实见效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研究确定了“1+N”方案体系,其中“1”是管总的《实施方案》,“N”是各领域专项方案。目前,我市已出台工信、建筑和市政、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5个专项行动方案,其他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将陆续出台。同时,建立我市项目储备库并指导企事业单位用好省“两新”平台,确保完成《实施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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