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合理确定租金标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租金标准。现将《关于制定佳木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制定佳木斯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监审:彭强
审核:郑海涛
编辑:李鑫、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