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黑龙江桦川建国变电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按照法定程序,现对《黑龙江桦川建国变电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科(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如无意见,将按程序上报审批。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草案及公众意见或利害关系人意见报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
1.宗地和规划情况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7日
监审:唐三保
审核:花宇
编辑:杨景淞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