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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6 14: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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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ms.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夯实基础、精准规范、务实管用的公开原则,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4条,其中公告公示信息75条、政务公开信息64“佳木斯城管”微信公众号435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强化服务理念,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开质效。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5年,我局收到10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对发布前的信息进行严格“三审三查”,有效防范信息公开后的汇聚风险,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得到保障。进一步强化本单位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紧密结合,解读材料与原文件同步公开。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范,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明确审核责任、审核标准、监督程序,有效防范信息发布隐患。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维护、信息上传等工作,不断加强对平台信息的监测、维护,提升平台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并选配文字综合素质较强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8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缺乏图片、视频等展示形式。二是业务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问题建议类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充分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在文字解读基础上多使用图解和视频解读,助推政务公开工作在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大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聚焦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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