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佳木斯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4 13:50 来源: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到202512月31日。本年报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www.jms.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佳木斯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2号,邮编:154000,电话:0454-8222692,邮箱:jmslsj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阳光高效、便民利民、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 年,我局始终锚定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出发点纵深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聚焦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粮食储备管理、市场调控等核心领域,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早公开要求,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精准度。据统计,2025 年度(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我局依托 “佳木斯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官方微信公众号,针对群众关切的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流程、粮食收购价格等热点问题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资讯等相关内容 279 条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形式和途径,在答复中不断规范归档依申请相关文件材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有据可依;二是严格遵守答复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适用范畴,对答复文书进行仔细校对,确保格式内容准确无误;三是严格控制答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申请人。截至2025年1231日,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答复流程规范,无逾期情况发生。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管理,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定期开展错别字词、敏感信息、僵尸信息等问题的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相应调整市粮储局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专栏专题、失效链接或有关栏目及时进行清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局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我局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检查,组织局内各处室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常态化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内部协调,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同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特别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和项目的信息公开,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及情况,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佳木斯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1月13日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