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3 15:05 来源: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秉持公开透明的施政原则,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将其深度融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全局及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全过程。通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统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规范化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方位推进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本单位累计发布政府信息654条,覆盖多个关键领域。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4条,向公众精准推送政府工作最新动态;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161条,有效保障政府工作透明度。此外,通过新媒体矩阵发布政务信息449条,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信息触达率。

针对春秋季传染病流行期及多个节假日等关键时段,本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权威性,及时发布健康指引提示、传染病防治科普知识等内容,引导公众科学落实防控措施。同时,强化医疗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期间,统筹开展系列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包括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佳木斯行动及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等活动,着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同步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年度预算及决算等核心信息,持续增强政府工作的公信力与透明度。在医疗卫生专业领域,精准发布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相关通知,以及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全市卫生系统职称评定等公示公告,为公众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依申请公开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始终秉持服务型政府建设理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公众的政府信息知情权。本年度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结完毕。截至年末,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健全以主要领导为核心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完成三定职能调整后,同步设立宣传科,专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各职能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专员,确保各项职责精准落实到人。此外,各基层单位均至少明确1名网络信息员,组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小组,切实强化对本单位业务办理全过程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实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自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管理,规范基层单位投稿流程,提升自制视频内容创作能力;组织开展新媒体政务公开专题轮训,针对10家委属医疗卫生单位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为期1个月的岗位培训,有效提升全系统新媒体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向信用中国(佳木斯)系统公示制度落实,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推行无感续证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稳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完成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及专项检查任务,实现市管未抽查医疗机构监督全覆盖,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8次,检查医疗机构206家次。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及案件移交办理流程,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余起,实施行政处罚12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罚7起;罚款金额合计258552.26元,没收违法所得30878.24元,罚没款总计289430.5元。深化监督执法与监测检测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4场,培训覆盖近1000人次。同步完成医疗机构增设科室审查验收、执法案卷评查及层级巡查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执法能力与服务效能,筑牢医疗服务领域监管防线。

深入开展卫生监督蓝盾行动,聚焦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实施精准专项执法,全方位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持续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63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完成本年度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年度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与业务素养。2025年度,共有22人通过全省统一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基础。同时,完成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梳理形成保留、修改、废止的初步清理意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精准性不足。公开内容多聚焦政策文件,对群众关切的医疗服务价格、公共卫生服务流程等重点领域信息梳理不系统,缺乏针对性解读,群众获取关键信息

2.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待提升。部分内部办理流程衔接不够顺畅,存在答复沟通解释不到位等情况,对复杂申请事项的会商研判机制不健全。

3.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微信公众号、快手、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需要加强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

针对性改进措施

1.强化主动公开精准化建设。对照卫生健康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重点梳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等群众高频关切事项,建立分类公开清单,明确公开主体、时限和标准。定期开展信息公开需求征求意见,动态调整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2.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细化受理、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责任,建立办理时限预警机制。对疑难申请事项及时研判,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全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提升答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3.丰富政策解读多元形式。建立政策解读同步谋划、同步制作、同步发布机制,对重要政策文件,除文字解读外,同步制作图表、动漫、短视频等解读产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快手及视频号等平台,着重公开卫生健康系统最新的健康服务信息,做到事前有预告,结果有报道。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改进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要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标准化。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继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公开事项,重点推进医疗机构资质、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信息公开,实现公开内容统一、格式规范、渠道明确。二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条例解读、业务流程、平台操作等培训,邀请专家开展案例教学,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同时,积极推进2026年工作部署落地,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13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