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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寻踪 佳木斯红色党史】佳木斯市区最早党组织的创建人——记董仙桥

日期:2026-07-07 13: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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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仙桥,原名董海云。1895年农历二月九日出生于吉林省榆树县大坡西郝家屯一贫农家庭。1912年以后入北京中国大学、哈尔滨师范学校求学。其间,受新文化思潮的影响,思想进步,曾参加学生运动。

创建第一个党小组

董仙桥1917年来到桦川县佳木斯镇。当时佳木斯镇是松花江中游的商品集散地,加之“闯关东”来的移民大量涌入,镇内商户云集,人烟比较稠密,成为一个大镇。董仙桥来到后,在桦川县私立文华中学任高级班教师,后转到桦川县立中学任教。1933年夏,中共河北省委派共产党员李向之来佳木斯一带联络抗日武装,发展党的组织。李向之因与董仙桥系同学、同乡,遂寄宿于董家。在交往中,李向之向董仙桥介绍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董仙桥受进步思想影响,提出参加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同年9月,李向之与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苏梅(曾任中共河北省委东北特委书记)再次来到佳木斯,经苏梅考察吸收董仙桥、李恩举(董仙桥内兄,小学教师)、李淑范(董仙桥妻姐)为中共党员,组成佳木斯市区第一个党小组—西门外党小组,董仙桥为组长。

开展革命活动

中共佳木斯西门外党小组建立后,董仙桥带领党员广泛联络进步人士与青年,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反满抗日主张,发展党的组织。到1934年春,党小组党员由3人发展到12人,建立了中共西门外党支部,董仙桥任支部书记。为支援抗联部队抗日,董仙桥发动学生购买日伪当局禁控的防寒鞋帽、被服、油印机、纸张、药品等军需物资,通过抗日救国会送往汤原反日游击队(东北抗联六军的前身)营地。

1936年10月,中共北满临时省委下辖的中共下江特委决定将西门外党支部改为佳木斯特别支部,董仙桥负责宣传工作。1937年1月,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共下江特委为了统一佳木斯地区党的组织,加强领导,决定将中共佳木斯特别支部与隶属中共吉东特委领导的桦川中学区委合并,成立中共佳木斯市委,由董仙桥任书记。市委成立后,董仙桥组织领导地下党员先后做了六件大事:一是组织梧桐河矿警起义。为发展抗日武装,董仙桥与组织部长张耕野商定,先后派遣共产党员马克正、陈芳钧潜入梧桐河金矿,对金矿武装矿警进行策反工作。经过半年的工作,于1937年6月成功组织了梧桐河金矿矿警起义,缴获一批枪械弹药、黄金、粮食等,70余名起义矿警参加了抗联部队,成为抗联六军四师29团。二是建立了敖其和佳南两个联络站。先后为抗联三军、六军、七军、十一军筹集购买和运送粮食2吨、服装600多件、白布30匹、2000多人次的药品、1000余双胶鞋、1000余双靰鞡鞋、4台油印机、5付马爬犁、50刀白纸、10盒油墨及从民间收集各种枪支200多条。这些武器交给抗联六军后,装备了第三师。三是为抗联输送了大批骨干力量。先后为抗联输送了冷云、张耕野、赵敬夫、马克正、陈芳钧、姜士元(陈雷)、张金声、张维凡、李桂芳、王一知、吉乃臣等一批优秀党员到抗联三、五、六军。四是支援抗联独立师七星砬子兵工厂建设。先后为独立师七星砬子兵工厂组织7名技师,收购筹集3000多斤废钢铁。五是打入敌人内部,开展秘密战。为掌握敌人动向,破坏日寇“清剿”计划,董仙桥安排中共党员张宗兰、陈芳钧先后打入伪桦川县公署与伪三江省警务厅佳木斯中队,将获取的情报及时传递给抗联,支持、配合抗联武装斗争,多次挫败敌人阴谋。六是建立秘密救护站。先后为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苏梅、中共北满临时省委书记冯仲云、下江特委书记黄植诚、中共汤原中心县委书记白江绪等救护疗伤,直到他们恢复健康,重返战斗岗位。

被捕入狱坚贞不屈

1938年春,日伪警察和特务机关进一步加紧控制抗日力量,白色恐怖笼罩着佳木斯市,斗争形势日益严峻。对此,董仙桥为减少不必要损失,将大部分党员与进步青年转移到抗联部队,留下少数骨干坚持秘密斗争。3月初,敌伪采取残酷镇压行动,将敖其小学党支部书记李恩举等人逮捕。董闻讯后立即布置所有党员迅速转移,将机密文件、资料带走或销毁。3月15日,日伪军、警、宪、特出动千余人进行大逮捕,制造了震惊三江平原的“三一五”事件,三江地区地下党组织全部遭到破坏。同日拂晓,董仙桥和30余名中共党员、抗日救国会会员及进步人士等被捕。

董仙桥被捕后,日本宪兵队队长儿岛正花亲自审理。日本宪兵队对董仙桥施以酷刑“上大挂”“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等毒刑用遍,董仙桥坚贞不屈,拒不招认。日本特务西藤采取软化政策,将董仙桥之女带进刑房诱惑说:“只需承认为共产党员,交出同伙即可释放”。董仙桥大义凛然,不为所动。敌人气极将董仙桥装入麻袋摔打,致使一只胳膊折断。敌伪在毫无所获的情况下,将董仙桥押解到哈尔滨伪高等法院审理。1939年4月被判处20年徒刑。直到日本投降,董仙桥出狱,坐牢长达7年之久。

恪尽职守积极奉献

1945年8月东北解放。同年11月,董仙桥返回佳木斯市担任市人民政权建立后的第一任市长。当时,社会治安混乱,盗匪四起,加之日寇投降前的纵火破坏,整个城市百废待兴。董仙桥就任后,积极恢复城市供电,组织工商业恢复生产,解决城市居民生活问题。同时按照省、市委的部署,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各项政治运动,为建立和巩固新生政权,支援解放战争,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董仙桥历任松江省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办公室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1958年起,担任吉林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在任职期间,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艰苦奋斗,为党和人民做了大量工作。离休后仍多次来佳木斯市,协助、指导整理佳木斯党史资料。

1990年3月22日,董仙桥因病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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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赵育新

审核:王 慧

编辑:宋宛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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