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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桦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27 15: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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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桦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桦政〔202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桦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十八届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710

桦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桦南县防汛应急预案

1城市概况

1.1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

1.1.1地理位置

1.1.2自然灾害

1.1.3山洪、河洪灾害防御重点对象

1.1.4水文

1.1.5气象

1.2社会经济

1.3洪涝灾害特征

1.3.1降水和暴雨

1.3.2洪水特性

1.3.3洪水风险成因

1.3.4历史重大洪水灾害

1.4防洪工程防御体系

1.4.1现有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1.4.2水库工程现状及标准

1.4.2.1向阳山水库工程现状及标准

1.5县城排涝工程防御体系

1.5.1排水管网现状

1.5.2排水系统

1.5.3桦南县城市重点防御对象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

2.1.2指挥部工作职责

2.1.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1.4县防办职责

2.2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单位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3基层防汛组织

2.4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2.5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

3.1灾害监测

3.1.1气象水文信息

3.1.2工程信息

3.1.3洪涝灾情信息

3.2预警类别与等级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3.4预警行动

3.4.1预警准备工作

3.4.2气象灾害预警

3.4.3河流洪水预警

3.4.4洪涝灾害预警

3.4.5山洪、河洪灾害预警

3.5主要防御方案

3.5.1河流洪水防御方案

3 .5.1.1 标准内洪水防洪方案

3向阳山水库防洪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应急响应等级

4.3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

4.4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5信息报送和处理

4.6指挥和调度

4.7抢险救灾

4.8群众转移及安置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信息发布

4.12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供电保障

5.4交通运输保障

5.5医疗保障

5.6治安保障

5.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5.8社会动员保障

5.9技术保障

5.10宣传、培训和演习

6善后工作

6.1善后处置

6.2水毁工程修复

6.3灾后重建

6.4调查评估

6.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2修订与更新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4预案实施时间

7.5预案解释部门

二、桦南县抗旱应急预案

1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

2.1.1指挥部工作职责

2.1.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1.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2各乡(镇)、相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供水危机预警

4应急响应分级

4.1应急响应的分级与总体要求

4.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4.7基础应急响应措施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送和处理

5.2指挥和调度

5.3信息发布

5.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5应急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总结评价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应急救援保障

7.3技术与服务保障

7.4奖励与责任

8预案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8.2预案制定与更新

8.3名词术语

9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桦南县防汛应急预案

1概况

1.1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

1.1.1地理位置

桦南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佳木斯南部,三江平原西南部,完达山西麓余脉的低山丘陵地带。东与双鸭山区、双鸭山宝清县、七台河区毗邻,南与七台河区、七台河勃利县相邻,西与哈尔滨依兰接界,北与佳木斯郊区、桦川县、双鸭山集贤县接壤。地理位置位于北纬45°57′至46°37′,东经129°55′至131°16′。海拔为106至852m地势呈椭圆形,由东向西倾斜,东部为连绵起伏的山峦,中部丘陵漫岗,西部为平原地带,构成了低山坡谷,丘陵漫岗,平原洼地三种地势。东西最大距离104.1km,南北最大距离74.8km,总面积4417.98km²。全县辖7个镇5个乡分别是:桦南镇、土龙山镇、孟家岗镇、闫家镇、石头河子镇、驼腰子镇、柳毛河镇、梨树乡、大八浪乡、明义乡、金沙乡、五道岗乡,192个行政村,378个自然屯,30个社区。全县总人口40.4万,其中农业人口28.4万。有9个国有林场、6个国有农牧场

1.1.2自然灾害

桦南县现有2处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别为桦南县驼腰子镇夹信子屯泥石流(编号230822030078)和桦南县小八浪村东沟泥石流(编号230822030077)。

桦南县驼腰子镇光明村夹信子屯,位于桦南县群力村东5公里处。易发泥石流灾害属于发展型、高易发,威胁对象为居民、农田和道路,威胁人口5人,威胁财产160万,易形成泥石流沟道总长度6900m,沟缘面积4.41km²,水土流失面积1.11km²。

桦南县闫家镇小八浪村东沟,位于桦南县闫家镇南面,距县城30公里发展型。易发泥石流灾害属于低易发,威胁对象为居民、农田和道路,威胁人口4人,威胁财产180万,易形成泥石流沟道总长度1200m,沟缘面积0.83km²,水土流失面积0.79km²。

表格1.1.2泥石流自然灾害人员监管名单

乡镇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村屯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易受危害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徐位渊

18945445222

小八浪村

张光洪(村)

18946411100

陈永生

13836690137

陆金良

15845432765

赵艳红

13845492597

赵艳春

13674542936

驼腰子镇

马润清

18545047910

光明村夹信子屯

魏子江(村)

13903648559

宫成军

(户主)

15845166839

张财(屯)

13846118355

李运兰

15326578397

于长波(屯)

13149542288

杨成君

(户主)

18904542260

张财

(户主)

13846118355

杨淑珍

13394545122

1.1.3山洪、河洪灾害防御重点对象

桦南县山洪村屯2023年经省专家找第三方重新认定,现确认属山洪村屯19处,包括桦南镇宏泰村五道沟屯、民富村青山屯;大八浪乡宝山村伟丰屯、达连泡村;金沙乡红权村红山屯、治山村;梨树乡福兴村;明义乡奋斗村奋发屯、双龙村北双龙屯;石头河子镇林河村、林河村寒虫屯、义和村;土龙山镇横岱村;五道岗乡复兴村;驼腰子镇大兴沟村、东合村;闫家镇宏伟村文明屯、闫家村东沟屯、老街基村

河洪村屯9处,包括大八浪乡铁山村、东安村、铁山村新村屯;金沙乡卫东村;梨树乡清河村、永久村;孟家岗镇铁岭山村、永丰村;土龙山镇凤岐村。

表格1.1-3山洪灾害防御表

序号

乡镇

常住户数

人口

1

桦南镇

宏泰村

五道沟屯

80

190

2

民富村

青山屯

35

95

3

大八浪乡

宝山村

伟丰屯

37

89

4

达连泡村

达连泡村

472

907

5

金沙乡

红权村

红山屯

144

241

6

治山村

治山村

112

184

7

梨树乡

福兴村

福兴村

80

191

8

明义乡

奋斗村

奋发屯

24

50

9

双龙河村

北双龙屯

64

172

10

石头河子镇

林河村

林河村

145

350

11

林河村

寒虫屯

75

125

12

义和村

义和村

350

791

13

土龙山镇

横岱村

横岱村

188

435

14

五道岗乡

复兴村

复兴村

99

228

15

驼腰子镇

大兴沟村

大兴沟村

174

375

16

东合村

东合村

520

1250

17

闫家镇

宏伟村

文明屯

12

22

18

闫家村

东沟屯

35

89

19

老街基村

老街基村

200

356

表格2.1-3河洪灾害防御表

序号

乡镇

常住户数

人口

1

大八浪乡

铁山村

铁山村

227

432

2

东安

东安村

179

323

3

铁山村

新村屯

60

100

4

金沙乡

卫东村

卫东村

224

455

5

梨树乡

清河村

清河村

80

230

6

永久村

永久村

126

272

7

土龙山镇

凤岐村

凤岐村

121

232

8

孟家岗镇

永丰村

永丰村

286

768

9

铁岭山村

铁岭山村

112

248

1.1.4水文

桦南县属于松花江树枝状水系,全县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流域内地势自东和东南向西和西北倾斜,多年平均降水量在500550mm,无霜期120天左右,最大冻土深2m,全县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条河流均入倭肯河后进入松花江。倭肯河是松花江右岸较大支流之一,发源于完达山脉西北侧阿尔哈山。十二条河流分别是:倭肯河(界河)、七虎力河、八虎力河、松木河(界河)、南柳树河、北柳树河、铁岭河、来财河、金沙河、双龙河、小八虎力河、柳河。

一、河流概况

1、倭肯河:倭肯河为松花江右岸较大支流之一,发源于完达山脉西侧阿尔哈山沿途流经七台河、勃利县、桦南县、依兰等市县,最后于依兰镇东注入松花江,倭肯河为桦南县和勃利县的界河,流经桦南县河流长度约118.7km弯曲系数3.8,流域面积4415km²河床平均比降为1/1500倭肯河宽度为30100m,平槽泄量200500m³/s,倭肯河支流分布较密,桦南县境内支流较多,分别为七虎力河、八虎力河、松木河。

1八虎力河:八虎力河为倭肯河的一级河流,发源于完达山脉阿尔哈山,流经本县长度110公里,其中,桦南镇段、梨树乡段右岸为曙光农场管理,河床宽2540米,安全泄量150300m³/s,径流量2.23亿立方米,流域面积1260平方公里八虎力河由东向西横贯全县,北柳树河、南柳树河、小八虎力河汇入向阳山水库,水库排水入八虎力河,在梨树乡清河村西汇入倭肯河。南柳树河:发源于孟家岗东北部石门子北沟,河长51.3公里,河床宽5至20m,流经孟家岗,入向阳山水库。小八虎力河:发源于桦南县孟家岗镇东北部山西侧,河床宽5至10m,流域面积379平方公里,径流量为0.72亿立方米,流经孟家岗镇桦南镇,入向阳山水库,全长46公里。大沙河:发源于桦南林业局长青经营所东南0.5公里,河长11公里,河床宽210m,为季节河,入八虎力河。北柳树河:北柳树河为南柳树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孟家岗镇铁北屯西山,北柳树河长37.8公里河宽520m。两河流域面积为124.3平方公里,总径流量为0.88亿立米。

2七虎力河七虎力河为倭肯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完达山脉的阿尔哈山,河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30°8′,北纬46°12′,全长84km,流域面积1055km2,由东向西贯穿桦南全县,流经桦南县的石头河子、桦南镇、梨树乡、阎家镇4个乡镇,桦南县闫家镇桦兴村西北与八虎力河同一河口汇入倭肯河。七虎力河上游为山区,下游为低洼平原,河道弯曲系数为1.5,上游河面比降较陡,平均河道比降1/400,下游河道比降1/20001/3000。河宽为515m,径流量为1.87亿立方米,七虎力河的一级支流是柳河。柳河:发源于桦南县石头河镇北侧,七虎力河的支流,河流长度28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河床宽3--13米,径流量0.12亿立方米,安全泄量150260m³/s汇入七虎力河。

3松木河:发源于佳木斯市草帽顶子山南侧,河流全长77.8公里,在我县长度54公里,流域面积480平方公里安全泄水量100210m³/s。流经佳木斯郊区、我县金沙乡、土龙山镇、在曙光农场九连汇入倭肯河。它的一级支流是来财河来财河:发源共和水库排水、铁岭河、颜家沟汇入形成,河流长度全长25公里,流域面积384平方公里,河床宽410m,径流量为0.681亿立方米,安全泄量为80150m³/s,汇入松木河。(支流有:金沙河、铁岭河河宽18m双龙河:发源于明义乡双龙河村北3.5km处的无名小山,为季节河,旱年干枯无水,河长19公里,河床宽510m,流经明义乡,汇入共和水库。金沙河:位于金沙乡西北,发源于陈家油房东北9公里处的无名小山,长20公里,河床宽611m,流域面积72km²,径流量0.13亿立方米,流经金沙乡,入来财河。

1.1.5气象

桦南县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主要特点是:冬长夏短。春季气温回暖快,降水少,风力大,易发生干旱;夏季降水集中,雨热同季,局部有洪涝;秋季雨雪交加,降温快,伴有早霜;冬季寒冷漫长,大风多,降水少,气候干燥。

春季气温上升快,3月上旬,冰雪开始融化,土壤在3月下旬开始解冻,历年稳定通过0℃日期是3月29日;9月份进入秋季,气温下降迅速,变幅也较大,历年平均初霜日为9月30日,10月底开始结冰,夜冻昼融,冬季冻土层深达1.5至2.0m,冰冻期接近7个月。全多年平均无霜期145天/年,多年平均降水量568.7mm,全年降水分布不均,多集中在6月至9月份,占全年总降水量的70%左右,暴雨多发生在7、8月份,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为暴雨集中期。

冬季受蒙古高压和极地大陆气团控制,多偏西风,天气寒冷干燥;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蒙古、华北低压控制,多西南风;春季盛行西南风(SW)

1.2社会经济。

桦南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它坐拥黑龙江东部县城群中心区位优势,是佳木斯向南开放的重要前沿和战略节点,鹤大公路纵贯全境,牡佳铁路开启了桦南高铁时代,距佳木斯机场不到1小时车程,从桦南出发,可以“通四海”“达三江”。

现有耕地365万亩,主要农产品为大豆、玉米、水稻、白瓜、紫苏等,粮食总产量保持25亿斤以上;林地15.8万公顷、草原3.3万亩、湿地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6.33%;已探明石灰石、煤炭、铁等矿产资源20多种,储量占佳木斯市总储量70%以上;年平均风速6.8m/s,有效风时7500小时以上,可开发风电场总装机容量500万千瓦。

县内有牡佳铁路(桦阳干线)、牡佳高铁两条铁路干线通往全国各地;公路交通以鹤大高速为主骨架,一条国道(G201鹤大公路)和4条省道(S203同汪公路、S514桦依公路、S513佳桦公路、S205南孟公路)为辅助,以218条农村公路为补充。

1.3洪涝灾害特征

1.3.1降水和暴雨

桦南县平均年降水量523.4mm,其中5至9月降水量435.8mm,占平均年降水量的83.3%。年平均相对湿度68%,最小相对湿度3%。年平均无霜期147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59.3小时。年平均≥10℃积温2679℃。年平均风速3.3m/s,最多风向为西北风。年平均蒸发量为1278.8mm。年平均雷暴日数28.9天。暴雨是形成本流域洪水的主要因素,流域内量级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大暴雨发生时间多集中在7至9月,出现次数占大暴雨总数的84%至88%,尤其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为大暴雨集中期。汛期6至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其中7、8两个月占52%。

1.3.2洪水特性

八虎力河具有典型的北方河流特性,一年中有两次汛期,即春汛和夏秋汛。春汛发生在4至5月,由融雪产生,春汛发生次数少且量级很小;夏秋汛发生在7至9月,由降雨产生,夏秋汛发生频率高且量很大。洪水过程一般为单峰型,洪水陡涨陡落。

1.3.3洪水风险成因

桦南县县域洪水按其成因条件可分为:暴雨洪水和冰凌洪水。暴雨洪水又可分为松花江暴雨洪水和内河暴雨洪水。暴雨是形成本流域洪水的主要因素,流域内量级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大暴雨发生时间多集中在7至9月,出现次数占大暴雨总数的84%至88%,尤其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为大暴雨集中期。汛期6至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其中7、8两个月占52%。

1.3.4历史重大洪水灾害

八虎力河所处流域无水文测站,对邻近流域各站实测及历史调查洪水。根据1980年全省洪水调查成果,其邻近流域各水文站调查到的历史洪水,其中孟家岗北站无历史洪水调查资料。向阳山水库地处柳树河与小八虎力河汇合口处,1980年向阳山水库洪水调查断面中心屯就位于向阳山水库回水末端的柳树河上,亦即小八虎力河支流南、柳树河汇合口下游,集水面积为488km²,而四方台站位于向阳山水库上游小八虎力河上,因此北柳树河孟家岗北站与柳树河中心屯调查到的历史洪水位重现期相应,孟家岗北站历史洪水采用面积比拟法推求。

1.4防洪工程防御体系。

1.4.1现有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全县有6条河流有防洪任务,共9条堤防:分别是:倭肯河、七虎力河、八虎力河、来财河、松木河、南柳树河。截至2024年共有堤防总长:246.907km,其中包括回水堤9.663km,已建成达标堤防总长140.365km,穿堤建筑物总数为67座(其中闸站、强排站7座,泄洪闸8座,其他均为排水闸)。

1、倭肯河堤防:

倭肯河是松花江一级支流,倭肯河干流佳木斯段只流经桦南县,上起桦南县大八浪乡伟丰村,下至土龙山镇战生村进入依兰县境内,在依兰县依兰镇五国城村入松花江河口,河流长度118.7公里,流域面积4415平方公里,是桦南县与勃利县、依兰县界河,主要支流有七虎力河、八虎力河、松木河等河流,流经3个乡(镇)24个村1个种畜场。倭肯河桦南县段现状主堤防长度71.738公里,倭肯河堤防东起大鲜闸西至桦依公路,全长主堤71.738公里。其中包括无堤段6.234km、不包括回水堤段4.1km。堤防类型为黏土、砂土混合型堤,堤顶宽度为4.5m。堤顶路面形式为砂土路,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为5级堤防。倭肯河堤防共分四段:

(一)倭肯河堤防铁东段15.838km

(二)倭肯河堤防公心集段:10.245km

(三)倭肯河堤防庆发段:14.788km

(四)倭肯河堤防铁西段:24.638km

(1)倭肯河(界河)右岸堤防共分四段:堤防等级5级,设计标准10年一遇,倭肯河堤防(2014年建)铁东段全长:15.838km,穿堤建筑物6座(包括2座强排站)起点桩号:K0+595.5地面左侧高程148.18m,设计水位148.73m,堤顶高程150.03,终点桩号:K16+400地面左侧高程137.49m设计水位139.01m堤顶高程140.31m。

(2)倭肯河铁西段全长24.638km,截至目前穿堤物15座,穿堤建筑物10座,起点桩号:k0+000地面137.54m,设计水位138.68m,堤顶139.98m。终点桩号:14+300地面高程129.47m,设计水位129.47m,堤顶高程133.295m。

(3)倭肯河堤防公心集段10.245km,堤防5级,10年一遇,穿堤建筑物3座(包括2座强排站,1座排水闸)起点桩号:K0+000地面高程122.81m、设计10年一遇水位124.38m、堤顶高程125.68m、终点桩号:K10+245地面高程:118.36m、设计水位119.30m、堤顶高程:120.60m。

(4)倭肯河堤防庆发段14.788km,2015年建,堤防等级5级,10年一遇。穿堤建筑物7座(其中3座泄洪闸、4座排水闸),起点桩号:K0+4118地面高程116.07m,设计水位117.75m,堤顶高程119.05m,终点桩号:k15+200地面高程109.00m,设计水位117.07m,堤顶高程112.40m。

倭肯河堤防共有穿堤建筑物32座,名单如下:

1、大鲜涵闸/排水2014.10

2、阿宝山涵闸/排水2014.10

3、三岔口涵闸/排水2014.10

4、九里六涵闸/排水2014.10

5、新富闸站/排水2014.10

6、新富排水涵闸/排水2014.10

7、老街基闸站/排水2015.10

8、小八浪闸站/排水2022.5

9、小八浪泄洪闸1#/排水2022.4

10、西庙子涵闸/排水2022.4

11、小八浪泄洪闸2#/排水2022.4

12、小八浪排水闸1#/排水202.5

13、丰基泄洪闸/排水2022.5

14、丰基2#排水闸/排水2022.8

15、城子岭3#排水闸/排水2022.9

16、城子岭闸站/排水2022.9

17、大吴家涵闸/排水2022.9

18、小吴家涵闸/排水1983.9.

19、宏伟涵闸/排水1986.10

20、文明涵闸/排水1984.9

21、公平涵闸/排水1995.9

22、红旗涵闸/排水1992.8

23、公心集涵闸/排水2015.11

24、桦木岗强排站/排水2017.7

25、桦兴强排站/排水2017.8

26、精勤排水闸/排水2018.10

27、红林子涵闸/排水2015.9

28、六合涵闸/排水2015.10

29、庆发闸1/排水2018.10、庆发涵闸2/排水2015.10

30、丰收闸1/排水2018.10

31、丰收闸2/排水2015.10

32、精勤涵闸/排水2018/10

庆发涵闸是两个闸合称一个涵闸;丰收涵闸也是两个闸合称一个涵闸2015.10

庆发段庆发闸桩号12+100开敞式双孔L=5m*2.5mQ=41.02

庆发段丰收闸桩号14+540开敞式单孔L=5m*2.5mQ=25.36

2、七虎力河堤防:

七虎力河两岸均有堤防:目前堤防总长:61.518km。堤防类型为黏壤土堤,平均堤宽2.5m,平均堤高1.5至2m左右,堤顶路面型式为土路。防洪标准小于5年一遇为5级堤防,穿堤建筑物3座。

(1) 左岸堤防分三段全长24km,东起石头河子镇马家子村西,西止闫家镇桦兴村西,起点(地面高程178.50m、堤顶高程180.27m),终点(地面高程119.6m、堤顶高程121.45m)。

(2) 右岸堤防分三段全长37.518km,东起石头河子镇庆丰村南稻地至梨树乡清河屯西,起点〔南稻地〕(地面高程176.10m、堤顶高程176.55m),终点〔梨树乡清河屯西〕(地面高程118.37m、堤顶高程119.77m)。

3、八虎力河堤防:

八虎力河左、右两岸均有堤防,截至目前堤防全长:71.595km,穿堤建筑物22座,左岸堤顶路面形式为砂石路,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为4级堤防。右岸堤顶路面为土路,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1)左岸堤防全长:47.987km,共分六段,穿堤建筑物21座(其中有一座东沟桥)起点地面高程:118.42m、设计水位119.42m、堤防高程120.93m。终点地面高程:182.33m、设计水位183.42m、堤防高程184.62m。4级堤防,防洪标准20年一遇。

(2)右岸归县里管辖的堤防分三段。2座穿堤建筑物:东大涵闸、西平涵闸。堤防全长:23.608km。(包括红林子-东大段、城镇段、山连屯段,防洪标准20年,4级堤防,起点地面高程:148.39m、设计水位:147.47m、堤防高程:148.77m,终点地面高程:153.18m、设计水位:152.37m、堤顶高程:153.67m。

八虎力河堤防共有22座穿堤建筑物,名单如下:

清河涵闸/排水2012.10大圣涵闸/排水2012.11

吉祥涵闸/排水2012.10东大涵闸/排水2002.10

吉祥涵闸(旧)/排水1866.10红利涵闸/排水2012.10

利民涵闸/排水2012.10小三合涵闸/排水2012.10

永富涵闸/排水2014.10污水处理厂涵闸/排水2014.10

机场涵闸/排水2014.11西平涵闸/排水2014.11

驼腰子段1--9号闸一座农道桥(东沟桥)

4、来财河堤防:

来财河只有一条右岸堤防,东起金沙乡红新村南至土龙山镇四合村北,堤防全长6.25km。堤防类型为黏壤土堤,平均堤防宽度为2.5m至3m,一般堤高为2.6至2.33m,堤防起点(地面高程;113.19m、堤顶高程115.88m),终点(地面高程117.08m、堤顶高程119.41m)。堤顶路面形式为土路,为5级堤防。

来财河堤防有穿堤建筑物1座:肖正排水闸/排水1985.10

5、松木河堤防:

松木河堤防分左右两岸,堤防全长29.33km包括2km回水堤),穿堤建筑物4座,堤防在2010至2011年消险加固,堤防类型为黏壤土堤,堤顶宽4米,堤顶路面为砂石路,标准20年,等级4级。

(1)松木河左岸堤防分2段,东起土龙山镇四合村东北桦佳公路西至曙光8连。堤防总长:19.33km,穿堤建筑物3座(强排站),起点(地面高程108.46m、设计水位109.70m、设计堤顶高程111m),终点(地面高程113.51m、设计水位114.45m、堤顶高程115.75)。

(2)松木河右岸堤防全长10km(包括2km回水堤),穿堤建筑物1座:民主2#排水闸。东起金沙乡民主村东北西至金沙乡民主村西。起点(地面高程117.33、设计水位117.37、设计堤顶118.67),终点(地面高程116.15、设计水位116.52、设计堤防117.82)。

松木河堤防共有穿堤建筑物4座,名单如下:

东西民主2号涵闸/排水2011.10

农建强排站/排水2023.4

振山强排站/排水2011.11

胜利强排站/排水2011.10

6、南柳树河堤防:

南柳树河只有一条右岸堤防全长2.376,一座穿堤建筑物。堤防2016年建,拉方填筑、碎石混合堤,堤顶宽6米,堤顶路面为砂石路,防洪标准20年,堤防等级为4级,起点(地面高程182.3、设计水位183.50、堤顶高程184.80),终点(地面高程186.20、设计水位186.75、堤顶高程188.05)。

南柳树河堤防有穿堤建筑物1座南柳树河排水闸/排水2016.9。

1.4.2水库工程现状及标准

水库工程:全县共有大、中、小型水库7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为向阳山水库。向阳山水库位于八虎力河支流小八虎力河下游,距桦南县城东北9km处。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899km2,主坝类型为黏土心墙坝,设计标准Ⅱ等2级,最大坝高20m,平均坝高14.76m,坝顶高程174.94m,向阳山水库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校核洪水位174.38m,调洪库容0.992亿立方米;设计洪水位为172.52m,正常蓄水位170.50m,水面面积16.48km²,调节库容0.72亿立方米,汛限水位168.00m,死水位163.00m,相应库容0.055亿立方米。总库容1.57亿立方米。水库下游灌溉16.86万亩水田;防洪保护耕地23万亩、村屯29个。保护牡佳铁路长度5km,鹤大公路、桦七线、桦石线长度100km。

中型水库1座为共和水库。共和水库位于桦南县明义乡境内。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是167.7km²,工程设计标准Ⅲ等3级,主坝类型为黏土心墙坝。坝长890m,坝顶高程148.42m,最大坝高10.9m,坝顶宽为5m。共和水库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校核洪水位147.44m,调洪库容0.1357亿立方米;设计洪水位为146.90m,正常蓄水位146.88m,水面面积7.52km²,汛限水位145.50m,死水位141.00m,相应库容0.029亿立方米。总库容0.359亿立方米。水库供水可灌溉3.4万亩,其中水田2.4万亩;防洪保护耕地12万亩、村屯18个。

小(1)型水库,金沙水库。金沙水库位于桦南县金沙乡后金沙乡村北2.0km,倭肯河系松木河支流金沙河下游,流域面积48.5km²,主坝类型为均质土坝,工程设计标准为Ⅳ等4级,水库大坝长679m,坝高8.8m,坝宽4.0m,坝顶高程104.6m,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百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水库由土坝溢洪道及输水洞三部分组成,校核水位103.53m,调节库容为100万立方米;设计水位102.77m,汛限水位102.00m,死水位99.00m,汛限库容为140万立方米,死库容为19.9万立方米,总库容为258万立方米。水库供水灌溉0.3万亩,下游保护耕地1.3万亩。

小(1)型水库,团结水库。团结水库位于桦南县北部明义乡境内,距共和水库10km,所在河流为来财河支流双龙河上。控制流域面积39.75km²主坝类型均质土坝,工程设计标准为Ⅳ等4级,坝长585m,坝高8.7m,坝宽4.0m,坝顶高程176.30m。校核水位175.28m,调节库容142万立方米;设计水174.85m,正常蓄水位174.85m,水面面积0.68平方公里,汛限水位174.85m,死水位171.18m,相应库容153万立方米,10.9万立方米。总库容186万立方米。水库供水灌溉0.15万亩,下游保护耕地1.15万亩。

小(1)型水库,八一水库。八一水库位于桦南县城东南25km,紧靠石头河镇所属的八一村东侧,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0.3km²。主坝类型为均质土坝,工程设计标准为Ⅳ等4级,坝长602m,坝高6.6m,坝宽4.0m,坝顶高程98.60m。校核水位98.58m,调节库容77.6万立方米;设计水位98.10m,正常蓄水位98.02m,水面面积0.38平方公里,汛限水位98.02m,死水位94.5m,相应库容85.6万立方米,8万立方米。总库容107万立方米。水库供水灌溉0.3万亩,下游保护耕地1.3万亩。

小(2)型水库,柳河水库。柳河水库位于桦南县石头河镇境内,水系为倭肯河一级支流七虎力河。控制流域面积30.6平方公里。主坝类型为均质土坝,工程设计标准为Ⅴ等5级,主坝长392m,为黏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05.30m,最大坝高9.20m,坝顶宽度4.0m,柳河水库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校核水位104.26m,调节库容35.45万立方米;设计水位102.36m,正常蓄水位103.00m,水面面积0.223km²,汛限水位100.00m,死水位98.6m,相应库容5.4万立方米,4万立方米。总库容71.5万立方米。保护石头河镇6个村屯,保护耕地0.58万亩,保护人口0.48万人。

小(2)型水库,功胜水库。功胜水库位于柳树河支流,地处桦南县孟家岗镇功胜村偏南约一公里,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5.3平方公里。坝体为均质土坝,坝长550m,最大坝高4.8m,坝宽4.0m,坝顶高程212.30m。功胜水库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该水库校核水位211.25m,调节库容43.82万立方米;设计水位210.87m,正常蓄水位210.61m,水面面积0.27km²,汛限水位210.61m,死水位207.50m,相应库容45.7万立方米,1.88万立方米。总库容64.5万立方米。保护孟家岗镇2个村屯,保护耕地0.8万亩,保护人口0.19万人。

1.4.2.1向阳山水库工程现状及标准

向阳水库位于桦南县城东北方向,距离县城9km处在小八虎力河与柳树河的交汇处距下游八虎力河入河口1.3公里水库大坝地理标为东经130°41′,北纬46°17′。八虎力河是松花江一级支流倭肯河上游右岸的主要支流之一,流域面积2128km2,小八虎力河为八虎力河上游右岸的最大支流,流域面积902km2

小八虎力河发源于完达山南麓余脉三江第一峰——七星峰(海拔852m)的西侧,长46km平均海拔高程298m,地形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倾斜,系山区河流,坡陡流急,洪水频繁,海道平均比降6.3‰,流经孟家岗镇,桦南镇中心村等注入向阳山水库,由向阳山水库向下游于柳毛河附近注入八虎力河。小八虎力河的主要支流为柳树河,在孟家岗镇南门外分为南北柳树河,在孟家岗镇以下约4km处汇合后入库区。柳树河发源于孟家岗北马槽沟和南北外,河长36公里,河道平均比降4.0‰,流域面积504km2,总径流量0.88亿平方千米。铁岭河是柳树河的一级支流,汇入孟家岗南铁路桥西河,小八虎力河河口以下河道支流,均为流程较短的坡水沟。

向阳山水库流域水系图

小八虎力河流域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变化明显,年内温差变化很大,冷热悬殊。冬季漫长寒冷,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润多雨,秋季降温迅速,多早霜。多年平均气温2.0℃,最冷为1月份,平均气温为零下19.5℃,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6.7℃(1970年1月),最热为7月份,平均气温21.7℃,极端最高气温35.4℃(1978年7月)。

历年最大冻深2.1m,出现在2、3、4月份,多年平均冻深1.6m,平均冻土时间为10月20日,解冻时间为翌年的4月10日左右,年平均封冻期145天。

小八虎力河流域降雨分配极不均匀,69月降水占全年的70%,冬季降水仅占全年的2%左右,据小八虎力河流域各站观测资料统计分析,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550mm,年最大降水量是830mm(1994年),年最小降水量是347mm(1975年),降水量随地形由东北向西南递减,常发生春旱秋涝。

小八虎力河流域多年平均蒸发量1350mm,46月份蒸发量占全年的70%,最大为5月份,占全年的18%;最小为1月份,占全年的0.7%。

小八虎力河流域风速较大,多年平均风速4.3m3/s,平均大风(≥17m3/s)的天数约48天,最大风速一般发生在4月份,多为西风和西南风。

初霜日期为9月下旬,终霜至翌年5月下旬,全年平均无霜期120135天,全年日照时数2343h

年平均径流深130mm左右,且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于夏秋两季,69月份径流约占全年的70%左右,冬春季很少,一般12月份上旬至次年的3月份均属断流。

小八虎力河流域主要是夏秋暴雨形成,洪水一般发生在78月份,一次洪水历时68天左右。

向阳山水库集水面积899km2,占小八虎力河流域的99.7%,小八虎力河河口以上为山区,山地植被为天然次生林,树种主要为桦、柞、杨树等,小八虎力河河口以下为平原台地,沿河右岸河谷平原及部分岗坡地带均被垦为耕地。流域森林覆盖率30%。

向阳山水库于1958年1962年兴建,1966年1970年续建1970年10月竣工,1973年由省验收工作组验收后交付使用,2004年11月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向阳山水库遭遇地震和工程病险引起溃坝事件时,将影响到桦南县城、一个林业局、2个国营农场、4个乡镇的32个村屯人口约20万人,农田23万亩,影响主要交通干线有牡佳铁路,八虎力大桥、鹤大公路201国道及桦依公路等县内道路。如遭遇超标准洪水,水库上游在175.02m高程以下,下游从水库坝址到土龙山镇洪林子村区间在106m高程范围将遭到洪水淹没,淹没面积240km²

工程基本情况

向阳山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养鱼、发电、旅游等多年调节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设计总库容1.57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1.7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775亿m3,调洪库容9920万m3,死库容550万m3,死水位163.00m,兴利水位170.50m,设计洪水位172.52m,校核洪水位174.38m,详见水库工程技术特性表。

水库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二千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为二等二级。水库枢纽工程由土坝、溢洪道、输水洞、电站组成

土坝为大黏土心墙坝,全长1244m,其中主坝长1110m,副坝长134m,最大坝高20.2m,平均坝高14.76m,坝顶高程174.94m,防浪墙顶高程175.94m,坝顶宽6.0m,主坝上游坡比为13.0,采用干砌块石护坡,层厚0.75m砂0.1m,砾石0.1m,碎石0.2m,块石0.35m,上下游坝坡168.00m高程处有宽2m马道。下游坡比马道上下分别13.0和13.5,碎石护坡,副坝在168.00m处,有宽2.0m的马道,上游坡马道上下坡比分别为12.5和13.0干砌石护坡,下游坡比分别为12.0和12.5,碎石护坡厚0.20m。

溢洪道位于右岸,为开敞式实用溢流堰,设两孔12m×6.5m平板钢闸门,每孔净宽12m,设门式启闭机一台,溢流堰顶高程166.00m,挑流消能,设计和校核水位最大泄量为682m3/s和990m3/s。

在溢洪道进口左侧翼墙上设有一孔D=2m的灌溉洞最大泄量60m3/s,一孔D=2.5m的发电洞,为滚筒式,进口高程161.00m,设置二扇蝶型平板钢闸门。

电站采用坝后式厂房,分为上下二层,上层为控制室,下层为主机室,装有2台250kWGT003-WZ-80型卧式发电机组,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160万度,单机过水能力3.5m3/s,最大发电流量7m3/s,水电站下部为钢筋砼结构,上部为砖瓦结构,总面积108㎡。

1.5城排涝工程防御体系

1.5.1排水管网现状

桦南县主城区排水雨污分流项目正在进行,桦南县城区现有排水管网128.49km,其中雨污合流管网64.49km,污水管网24.78km,雨水管网39.22km,排水提升泵站6座。

1.5.2排水系统

1)桦南县区内地势整体自南向北倾斜,局部低洼,区域内主要有四条水体,分别是八虎力河、民主干渠、城市1号排水沟以及城市2号排水沟。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区西北侧,公路老道的北面。其设计处理能力1.5万m3/d,主体工艺采用三级A/O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目前出水指标比较稳定。

2)桦南县排水系统按照地势特点、现有排水设施等情况,现状大致可分为中心排水区、西部排水区以及城北排水区,各系统排水区域均为雨污合流制。排水主管道最大直径d1200mm,最小为d400mm,管道总长120km。排水管网基本按城市道路布置,雨、污水经合流制管网收集后输送至桦南县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八虎力河,雨季雨污水溢流排放至八虎力河。桦南县现已敷设三个排水系统,老城区排水系统、新城区铁西排水系统和新城区铁东排水系统,各系统排水区域主要以雨污合流制为主,并近几年来部分主要路段、区域逐步改造为排水防涝制。

3)西部老城区排水系统沿红旗街设主干管,由南向北至城外排水沟,管道末端设溢流井,雨季部分溢流后就近排入向阳干渠,旱季污水截流至污水截流干管。污水截流干管由西向东至城西排水泵站,提升后排入新城区铁西排水系统污水截流干管,至污水处理厂。

4)新城区铁西排水系统目前已建有三条排水干管及部分支线,沿苗圃路敷设排水干管一条,管道南北方向敷设,在前进街及苗圃路管道末端设溢流井,沿城区北缘敷设污水截流干管。雨季部分雨污水溢流后就近排入干渠,旱季污水截流至污水截流干管,至污水处理厂。2021年城北工业区沿华锐路、前进路北段、沿河街已初步建成雨水分流干线并建成城北工业区雨水泵站,规划总排水能力14m³/s,一期已建成7m³/s,为后续继续实施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奠定了基础。新城区铁东排水系统,沿铁西街已建有排水干管,为合流管道,污水就近排入铁路西侧的排水沟,在末段设溢流井,将污水截流至城东泵站。新城区铁东靠近铁路处大多为工企,沿桦森路和森工路各敷设一条污水管道,汇合后穿过铁路至铁西,至铁东排水泵站,污水经提升后排入新城区铁西排水系统污水截流干管。沿桦森路和森工路敷设雨水暗渠,雨水就近排入城镇东侧排水沟

5)目前有6座排水泵站,其中城西排水泵站、城东排水泵站、老街里泵站、工业园区泵站和雨水强排泵站共5座泵站均为雨污合流泵站2021年新建城北工业区沿河街雨水泵站为城北工业区排水防涝改造设置的独立雨水泵站。

老街里泵站位于桦盛路环城西路以北,服务面积0.92km²,设计重现期1年,设计流量0.1m³/s。

城西排水泵站位于城区北部201国道东侧排水沟附近,老城区排水系统的污水与新城区铁西新兴路的污水由污水截流干管截至城西排水泵站,老城区排水系统的污水经泵站提升后通过压力管道送至新城区铁西截流干管。旱季流量101.54l/s,雨季流量203.081l/s,泵站内设排污泵4台。

城东排水泵站位于城区北部铁路西侧,新城区铁东排水系统的污水由铁东污水截流干管排至新城区铁西—城东排水泵站,新城区及铁东排水系统的污水经泵站提升后通过压力管道送至新城区铁西污水截流干管。旱季流量124.70l/s,雨季流量249.40l/s,泵站内设排污泵4台。

工业园区泵站位于八虎力河北侧,承接八虎力河北侧工业园区的排水。

雨水强排泵站位于红旗干渠和苗圃路交汇处,承接服务范围区内溢流雨水,设计重现期1年,设计流量为0.14m³/s。

城北工业区沿河街排水防涝雨水泵站位于沿河街以北、前进路以西,主要承接范围为城北工业区排水防涝改造后雨水管网所承接的区域径流雨水,设计流量7m³/s,排水出口接入八虎力河。

1.5.3桦南县城市重点防御对象

1.易积水路段

交通路与学府路立交桥下

西转盘至街里立交桥下

曙光水泥厂过铁路通道

幸福村过铁路通道

2.重点道路

新兴路、前进路、苗圃路、群兴路、铁西街、文教街、双果路等交通干道。

3.易积水建筑或场所

教育小区、世纪家园、县政府、世纪广场地下等。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桦南县人民政府设立桦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曙光农场有限公司,下同分别设立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工作。

2.1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

桦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总指挥长由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长及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曙光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森林消防桦南中队队长担任。

成员单位: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财政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粮食气象局、县林草局、红十字会、桦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供销联社、县历家原种场、县种畜场、县向阳山水库、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县林业社区管委会县曙光社区管委会、桦南镇人民政府、土龙山镇人民政府、孟家岗镇人民政府、闫家镇人民政府、石头河镇人民政府、驼腰子镇人民政府、柳毛河镇人民政府、梨树乡人民政府、大八浪乡人民政府、明义乡人民政府、金沙乡人民政府、五道岗乡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站桦南站、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工务段桦南线路车间、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桦南县供电公司、桦南石油公司、武警桦南中队、桦南森林消防中队、桦南县消防救援队、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部门和单位。

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办)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防指日常工作,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1.2指挥部工作职责

防指统一指挥、领导和组织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松花江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委、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定全县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全雨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依法发布全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做好洪水调控调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协调部队承担急难险重的抢险救灾任务,调拨防汛抢险物资,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总指挥(县长):负责县防指全面工作。

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和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曙光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县防指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桦南县武装部部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协调、调度部队,指挥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协调、调度武警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分管水务工作的副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协调、调度带领水务局、水文勘测队等相关部门,制定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技术方案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副总指挥(应急管理局局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调度全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进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领导防办开展防汛日常工作。

副总指挥(水务局局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调度全防洪工程,组织开展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防汛会商、抢险技术方案制定工作。

副总指挥(森林消防桦南中队队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协调、调度森林消防支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协调、调度消防救援支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防办主任协助总指挥长、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抓好全防汛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2.1.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指导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发展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衔接协调全防洪工程建设人防工程)与水毁工程修复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的粮食、食品的调拨及供应工作;并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做好职责范围内仓储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全教育系统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学校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及相关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利用学校设施作为防汛临时避险场所。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内有关工业企业进行药品、食品及抗洪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并及时供应,参与紧急抗洪抢险应急物资采购。

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全防汛抢险及救灾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负责防汛期间交通管理,保障防汛指挥、抢险人员及物资运输等专用车辆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民政局:组织指导桦南县慈善单位开展救灾捐赠,管理、社会救灾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内。

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负责按规定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向防指提供防汛所需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基础地质资料和技术支持。协调解决防汛抢险救灾占地、用地问题。

住建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度汛、城排水除涝工作和组织洪灾损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承担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及水路行业防洪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救灾公路、水路运输紧急必要的运力组织协调保障工作。

水务局:负责做好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持适时开展水旱灾害会商。组织落实全应急度汛工程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工作负责发布水情旱情和山洪、河洪灾害预警信息协调市局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和水文水资源监测分析、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为防汛指挥部门提供水情、汛情等信息情况

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负责指导各乡(镇)农业救灾及恢复生产工作。

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场供应工作。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宣传部门开展防汛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汛期旅游区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卫生健康: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救灾及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统一调度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防办日常工作。

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城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粮食: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的粮食、食品的调拨及供应工作;并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做好职责范围内仓储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曙光、森工、历家原种场、林草局、种畜场:负责所辖区域的防洪排涝、危房居民转移及本区抢险队伍的组建和抢险时组织领导等防汛应急行动。

桦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内企业的防汛工作。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供电公司桦南分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救灾期间的供电保障。做好本系统安全度汛工作。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站桦南站、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工务段桦南线路车间:负责铁路系统工程设施安全度汛,保障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设备的铁路运输工作。

武警桦南中队、桦南森林消防中队、桦南消防救援队、预备役、半专业救援力量:承担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救灾任务,协助当地维护抗洪抢险救灾秩序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其他有关责任单位。

公安局(交警队)负责防汛期间交通管理,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灾等专用车辆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尤其是降大到暴雨时,对重点内涝地段禁行车辆,保障应急抢险车辆顺利通行。协助防指调用有关防汛车辆、抢险机械设备等工作。

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负责通信设施、通信网络的安全度汛和防汛通信保障工作,在紧急防汛期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防指组织机构成员及联络电话根据每年防指成员变化进行调整。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领导、科(室)防汛责任,明确联络人,报防办备案。

2.1.4县防办职责

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防汛工作,贯彻上级防总、防指和本级防指决定,提出全防汛工作部署和决策意见,供防指领导决策。负责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级防汛物资采购、调拨工作。

2.2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单位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指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2.3基层防汛组织。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其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汛工作需要,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县级防指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防汛工作。

2.4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汛期成立相应的防汛组织,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防指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5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乡(镇)防指成立防汛专家库。防指防汛专家库由自然资源、水务、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等有关单位和相关不同专业专家组成,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方案,对防汛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抢险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在发生重大汛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洪抢险方案,处理重大险情,协助地方抗洪抢险。专家组由防指从专家库中选派。

3预防与预警

3.1灾害监测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当有重要天气过程时,加密监测预报,做好区域性降水预报。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水部门实时监测河、水库水位、流量情况,并及时做好洪水预报预警工作。

3.1.2工程信息

倭肯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相关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水务局工程管理部门、大八浪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闫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梨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土龙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等十二个乡镇、森工林业有限公司、曙光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指。倭肯河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防指,防指同时上报防指。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洪水量级、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堤防管理部门、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指准确报告。

向阳山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务局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指和防指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防指和防指报告。向阳山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到防指和防指。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各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防指和政府报告,由防指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指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2预警类别与等级

依据倭肯河向阳山水库和内小河流洪水等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将洪水预警级别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以防指的名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报警盲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防范工作。

(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

红色、橙色预警由防办提出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建议,经防指总指挥(长)批准后由防指发布。

黄色、蓝色预警由防办提出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建议,经防指常务总指挥(副长)批准后由防指发布。

3.4预警行动

3.4.1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队伍及物资,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乡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气象水准备。气象和水部门应提前检查测报和通讯设施,提供气象信息和水文情报,确保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及时

(8)山洪监测预警准备。水务部门汛前要检查检修山洪监测预警站点设备设施,确保设备、网络正常使用。

(9)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0)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水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4.2气象灾害预警

气象灾害预警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蓝、黄、橙、红由低到高四个级别发布,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分析确定预警信号级别,发布气象灾害预警。

3.4.3河流洪水预警

(1)当倭肯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4.4洪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4.5山洪、河洪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山洪、河洪灾害威胁的地域,应根据山洪、河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自然资源、水务、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警。山洪灾害易发区建立完善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降雨期间,加密人工观测,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向周边群众预警。

3.5主要防御方案

3.5.1河流洪水防御方案

3.5.1.1 标准内洪水防洪方案

根据桦南县堤防工程现有防洪能力,对桦南县主城区在发生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洪水时堤防可能决口情况下的险区水力特性进行分析计算。由于溃口水流结构复杂,同时兼有急流与缓流,流场存在迅变或间断流动区域,因此溃堤洪水分析计算方法较为复杂。本次主要是采用简化的水力学公式对八虎力河溃堤洪水进行分析计算。

堤防溃口特性分析堤防溃口的产生是由于上游发生超标准洪水超过本河段或下游河段的安全泄洪能力而引起突发性自然溃堤,简称溃口。导致堤防溃决的方式有多种,主要的类型有:渗流破坏、管涌发展到一定程度导致堤身塌陷后堤顶越流而破坏、洪水位超高导致堤顶漫溢破坏等。除渗流及管涌发展以外,其他几种水流运动均为明流,水流结构较为复杂,缓流急流同时存在。影响堤防溃口变化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溃口处水流动力因子,水流动力因子包括溃口处的河堤内外水位差、流速、入流角、负波加速度等;二是溃口处的堤防边界条件,堤防边界条件主要指堤防土质结构、含水率等。溃口的变化过程就取决于上述水流动力因子及堤防边界条件的相互作用。当河堤内外水位差较大,此时河道水流流速大,水流动力因素作用较强稀遇洪水时这种水流动力作用更强,超过堤防土壤抗御水流动力因子的作用力,导致溃口发生。溃口伊始,溃口迅速扩展,流速不断增大,随着溃口发展到一定程度,水流动力因素的作用发生变化,如河堤内外水位差减少、流量流速相应也减少,堤防溃口断面亦发展相当充分,溃口处土层粗化,溃口宽、流速均达到极大值。根据有关研究,这种溃口变化过程有多个峰谷出现,最终达到平衡,亦即这种溃口的发生及变化是有一个过程的。

根据桦南县城市防洪工程现状和近期达标设计,洪水灾害风险评价,水灾损失最大调查区域确定为10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范围,调查范围为城镇段堤防的防洪保护范围和城区内4条排水沟道的洪水淹没范围。总控面积23.7km2。

在上述调查区域内,按两个级别划分,分别为50和100年一遇的洪水淹没区域。又根据淹没深度、淹没历时、损失情况划分为重灾区、在上述调查区域内,按两个级别划分,分别为50和100年一遇的洪水淹没区域。又根据淹没深度、淹没历时、损失情况划分为重灾区、中灾区、轻灾区。

(1) 重灾区:基本上水深在3.0~6.0米;特别重要地段街区居民二楼已经进水,大企业及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地,受灾面积比重不大

(2) 中灾区:水深大部在1.5~3.0米之间,主要街区居民一楼被淹,企事业与基础设施影响较重,受灾面积比重大。

(3)轻灾区:水深较浅一般在1.5米以下,一般不能造成人畜伤亡,一般性街区、企事业与基础设施较少,并有农业地与其他,受灾面积比重不大。

3.5.1.2城区内涝排除方案

①当城区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城市防内涝应急预案视情况自行调整预警等级,强排设施进入现场,装毕待命,及时开动5座排水泵站(城西排水泵站、城东排水泵站、老街里泵站、沿河街泵站、工业园区泵站)、1座(雨水强排泵站进行城区排水。

城区公用排水口的排水强排工作由排水中心负责,住建局和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总负责住建局局长。

②城区发生超过100毫米的降雨,则由防指下令调用厂矿企业水泵及县级物资库5架牵引式排水设备,加大公用排水口的排水流量。为减少排水量同时限制供水量。城排涝所需水泵的调配、调用工作由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负责,排涝工作排水中心负责。

3 .5.1.3 向阳山水库防洪

向阳山水库洪水调节原则为二级控制泄流原则,二级控泄标准为20年和50年,考虑洪水预报,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水库下泄量视下游区间流量而定,二者相加不超过600m3/s,区间出现洪峰时水库关闸错峰;50年一遇洪水先按20年一遇操作,当库水位超过20年洪水位按50年一遇洪水下泄,下泄流量加上区间来水不超过50年一遇铁路桥处的安全泄量800m3/s,区间出现洪峰时为下游区间错峰关闸。100年一遇洪水或超过100年一遇洪水先按上述过程操作,当水位超过50年一遇洪水后,闸门全部打开自由泄流,以确保水库大坝安全。

具体操作:按雨量、水位分级控制原则调度

根据水文计算频率分析,水库防洪高度采用三天降雨为准则,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三天降雨133.5mm为基础,按汛期水位168.00时的不同情况规定闸门的操作如下:

1、对于三天降雨小于133.5mm,库水位不超过170.27m/h,控制泄量在200m3/s左右。

2、对于三天降雨133.5mm200mm之间,控制泄流650m3/s,当库水位超过170.27m时,闸门全部开启自由泄放。

3、对于三天降雨在200300mm之间,先按第二种方式泄放,当库水位超过172.82m时,闸门全部开启自由泄放。

4、对于三天降雨达560mm以上时,当库水位超过174.38m时,炸毁副坝,保护主坝安全度汛

3.5.1.4溃坝洪水计算

溃坝洪水标准向阳山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坝,全长1244m,其中主坝长1110m,坝顶高程174.94m。从调洪成果可以看出,当发生2000年一遇洪水时,库水位达到175.02m,超过坝顶0.08m。故可按2000年一遇洪水计算溃坝洪水,可溃库容为17310×104m3。

溃坝洪水计算方法:黏土心墙大坝溃坝洪水可按逐渐溃坝计算,采用计量平衡法推算坝址过程线。

(1)溃口

该溃口为等腰梯形,溃口高为Ha,下底宽为b,初始溃口在水流动能的作用下随时间不断刷深刷宽。

初始溃口高Ha=1m,b1=50m,每时段刷深2m。

(2)时间

水库逐渐溃坝过程由刷深时段与泄空时段两部分组成。刷深时段内各次溃口计算时间Ta按下式确定:

Td=    Log

T=ΣTd

其中:Ha、Hb-分别为时段始、末溃口以上水深;

Aa-刷深速度系数,黏土心墙坝Aa=0.000377。

(3)流量

水库溃决后下泄的流量Q由溃口下泄量Qs与溢洪道闸门下泄流量Qa组成,其中主要是Qs。Qs由宽顶堰公式、水量平衡方程及坝下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计算。主要计算公式为:

Qs=σMsBfHo3/2

V2=V1+

Qa=MBHo3/2

式中:σ——淹没系数,由上、下游水深之比查表确定;

Ms——溃口流量系数,Ms=1.42;

Bf——溃口平均宽度,m;

Ho——溃口有效水头,m;

V1、V2——时段始、末库容,m3;

Q1、Q2—时段始、末入库流量,m3/s

q1、q2—时段始、末出库流量,m3/s

M—溢洪道流量系数,M=1.7;

B—溢洪道净宽,B=24m;

H—溢洪道堰上水头,m。

溃坝洪水过程线按上述计算方法逐时段试算递推即可求得坝址下游附近的溃坝洪水过程线,见表3.2—1。

溃坝洪水过程线表3.2-1

时间(h)

溃口宽度(m)

溃口底高程(m)

溃口下泄流量(m3/s)

溢洪道下泄流量

(m3/s)

总下泄

流量

(m3/s)

库容

(104m3

水位(m)

0

50

174

73.1

1105

1178

17307

175.02

0.35

100

172

741

1103

1844

17272

175.01

0.86

150

170

2333

1089

3422

17011

174.93

1.47

180

168

4366

1035

5401

16295

174.63

2.14

210

166

6839

936

7775

14960

174.07

2.85

240

164

9481

785

10266

12895

173.18

3.58

260

162

11472

582

12055

10173

171.88

4.32

280

160

12739

337

13076

7032

170.09

5.05

300

158

12815

88.3

12903

3819

167.67

5.60

300

158

8643

0

8643

1792

165.44

6.16

300

158

4712

0

4712

574

163.08

6.71

300

158

1255

0

1255

86

160.42

7.27

300

158

467

0

467

17

159.23

3.5.1.5水库大坝溃决会对下游防洪范围内

桦南县城、森工林业局、曙光农场、牡丹江军马场十分队及桦南镇、孟家岗镇、梨树乡、土龙山镇4个乡镇的23万亩农田、20万人口造成威胁,如不能时组织撤离,将会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及重大的财产损失。

3.5.1.6水库上游植被良好,而且是平原水库,引发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很小。

3.5.2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

3.5.2.1向阳山水库下游是桦南县主要农业生产区,以水稻种植为主,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区内农业人口约23万人,总耕地约55万亩,水库灌溉水田23.5万亩。

3.5.2.2向阳山水库防洪保护下游桦南县城、森工林业局、曙光农场、牡丹江军马场十分队及县所辖的4个乡(镇),32个村屯,保护人口20万人,总耕地55万亩。保护牡佳铁路5公里,鹤大公路、桦依公路等交通设施和倭肯河堤防及一些大型拦河闸等水利设施。

3.5.2.3水库下游防洪工程主要为八虎力河堤防,现有堤防防洪能力不足10年。水库与下游堤防联合运用,可提高八虎力河干流的防洪标准,使八虎力河的堤防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下游河道安全泄水量为200立方米/秒。

3.5.2.4向阳山水库发生大洪水时人员转移方案。

当发生50年一遇洪水,预测将达到50及以上一遇洪水威胁范围内人员需紧急转移。行洪区有柳毛河镇(孤山子村、东柳村、南柳村、北柳村、东华村、长龙岗村)转移路线,向南部山区柳毛河林场方向转移人员转移由柳毛河镇政府负责;驼腰子镇(镇政府、镇赵家屯)转移路线,向南部山区桦阳村方向转移驼腰子镇政府负责;森工林业局低洼边缘居民全部转移城中心高地森工林业局有限公司负责。县直相关单位落实各行管职责,调动卡车20辆,公交车20,挖掘机若干负责人:政府分管水利方面的副县长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各防汛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2)水利、防洪工程按批准的调度权限进行调度。水库要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查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洪涝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和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防指向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如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直接上报国家防总,并同时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应急响应等级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相对应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Ⅱ、Ⅲ、Ⅳ级。

4.2.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洪水灾害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

(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市级水文部门发布洪水红色预警,72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200mm,72小时内1个以上含1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300mm,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洪涝灾害。

(2)4级及以上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特别重大山洪灾害。

(4)一条及以上中河发生50年以上一遇及以上洪水。

(5)倭肯河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干流堤防出现决口。

(6)河流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特别严重威胁。

(7)向阳山水库出现特别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8)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2.1.1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响应启动情况及时报市防办。

县防指总指挥长组织召开会议,县防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面部署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视汛情发展适时召开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紧急会议,全面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指每日组织会商,研判部署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县防指成立联席值班室,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24小时驻守,负责本部门及领导部署工作的协调联络。必要时,县防指总指挥长、总指挥按照市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向市防指请求支援。

县防指及时下发汛情信息,做好人员转移安置、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做好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的实时播报。

根据情况,县防指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9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

县防指接到洪水灾害预警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市防指报告,并发布红色预警。注视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信息,每小时向市防指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办。

在紧急防汛期间,县防指有权调用辖区内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以及影响水库泄洪的设施,可以报请市防指做出紧急处置。必要时,公安(交警)、海事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县防指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军地联合参谋部、物资后勤保障部、现场抢险救援部,各部门分别设工作组。

军地联合参谋部负责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和宣传组。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起草下达县防指防汛指令、召集会议、信息收集整理、情况报告、灾害统计、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联络、组织协调有关队伍参加抢险救援、保障指挥平台和通信畅通和信息交换等工作。技术支持组负责水工程调度及气象、水文、山洪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研究抗洪抢险的技术方案及对防汛抢险进行技术指导。宣传组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等工作。

物资后勤保障部负责为抗洪抢险调拨物资、应急物资采购及后勤服务,下设物资调拨组、应急物资采购组、后勤服务组。物资调拨组负责抗洪抢险物资的调拨及运输工作。应急物资采购组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应急采购工作。后勤服务组负责在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现场抢险救援部根据抗洪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设置,指导、协调、帮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抗洪抢险救援行动。下设应急抢险队伍组、前线技术专家组、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卫生防疫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应急抢险队伍组织负责协助当地处置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工作。前线技术专家组负责为一线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协助当地维持洪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抢险通信保障和抢险电力供应保障。卫生防疫组负责协助当地做好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协调受灾地区和抢险救灾需要的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县防办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变化,做好天气形势及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县防指视情在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视情参加地方组织的会商会议。

4.2.1.2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响应行动

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总指挥在各自指挥部负责指挥,或按照县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及时下发汛情信息,做好人员转移安置、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

根据情况,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9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

对抢险现场提供抢险物资、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

及时传达县防指下方的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

密切关注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信息,每1小时向县防指报告。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县防办。

在紧急防汛期间,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4.2.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洪水灾害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1)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市级水文部门发布洪水橙色预警,72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站将达或已达100mm以上,72小时内1个以上含1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200mm以上,经研判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4级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重大山洪灾害。

(4)两条及以上中河同时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一条中河发生接近50年一遇洪水。

(5)中河干流堤防发生决口。

(6)倭肯河发生20年以上至50年一遇洪水,或干流堤防出现多处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

(7)河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8)向阳山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9)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响应启动情况及时报市防办。

县防指总指挥组织召开会议,县防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面部署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指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会商,研判部署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县防指成立联席值班室,相关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24小时驻守,负责本部门及领导部署工作的协调联络。必要时,按照市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根据情况,县防指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7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

县防指及时下发汛情信息,做好人员转移安置、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做好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的实时播报。

县防指接到洪水灾害预警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市防指报告,并发布橙色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信息,每小时向市防指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大中型水库洪水调度方案报市防指批准后,组织实施;小型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由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并报市防指备案。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防办。县防指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军地联合参谋部、物资后勤保障部、现场抢险救援部,各部门分别设工作组。

军地联合参谋部负责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和宣传组。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起草下达县防指防汛指令、召集会议、信息收集整理、情况报告、灾害统计、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联络、组织协调有关队伍参加抢险救援、保障指挥平台和通信畅通。技术支持组负责水工程调度及气象、水文、山洪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研究抗洪抢险的技术方案及对防汛抢险进行技术指导。宣传组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等工作。

物资后勤保障部负责为抗洪抢险调拨物资、应急物资采购及后勤服务,下设物资调拨组、应急物资采购组、后勤服务组。物资调拨组负责抗洪抢险物资的调拨及运输工作。应急物资采购组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应急采购工作。后勤服务组负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现场抢险救援部根据抗洪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设置,指导、协调、帮助地方政府开展抗洪抢险救援行动。下设应急抢险队伍组、前线技术专家组、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卫生防疫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应急抢险队伍组织负责协助当地处置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工作。前线技术专家组负责为一线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治安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协助当地维持洪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抢险通信保障和抢险电力供应保障。卫生防疫组负责协助当地做好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医疗卫生防疫等工作。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协调受灾地区和抢险救灾需要的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县防办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变化,做好天气形势及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县防指视情在6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视情况参加地方组织的会商会议。

4.2.2.2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响应行动

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总指挥在各自指挥部负责指挥,或按照县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及时下发汛情信息,做好转移人员安置、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根据情况,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7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对抢险现场提供抢险物资、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及时传达县防指下方的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密切关注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信息,每1小时向县防指报告。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县防办

4.2.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洪水灾害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

(1)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市级水文部门发布洪水黄色预警,72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站将达或已达90mm以上,72小时内1个以上含1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150mm以上,经研判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

(2)5级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较大山洪灾害。

(4)两条中河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一条中河发生接近20年一遇洪水。

(5)干流堤防出现多处较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

(6)倭肯河发生10年以上接近20年一遇洪水。

(7)河流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较大威胁。

(8)小型水库垮坝或一般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9)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2.3.1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响应启动情况及时报市防办。

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在指挥部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必要时由县防指总指挥负责指挥,或者按照市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县级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

县防指根据情况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5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

县防指及时下发汛情信息,做好人员转移、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做好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的实时播报。

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对抢险现场提供抢险物资、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

信息报告。县防指接到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市防指报告,并发布黄色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信息,每1小时向市防指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办。

县防办抽调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加强工作力量,成立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信息宣传组、物资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联络,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批示、部署命令,起草下达县防指指令、文件,召集会议,收集、整理、交换信息,报告情况,统计核查灾情,沟通涉外事务。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技术支持组:负责水利工程和防洪水量调度、气象与水文分析预报、抗洪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及指导。

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有关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调拨抗洪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应急物资等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根据需要和指令靠前部署。

4.4.3.2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响应行动

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总指挥在各自指挥部负责指挥,或按照县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及时下发汛情信息,做好转移人员安置、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根据情况,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出动能力50%以上,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对抢险现场提供抢险物资、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及时传达县防指下方的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密切关注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信息,每1小时向县防指报告。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县防办。

4.2.4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洪水灾害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

(1)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或市级水文部门发布洪水蓝色预警,24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气象观测站降水量将达或已达50mm以上,72小时内2个以上含2个国家气象观测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120mm以上,经研判可能发生洪涝灾害。

(2)5级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一般山洪灾害。

(4)气象预报有较强台风入境可能较大范围强降雨,或我已经出现较大范围洪涝灾害,预报降雨仍将持续,灾情有进一步加重趋势。

(5)小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决口。

(6)一条中河发生接近10年一遇洪水或两条及以上小河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7)倭肯河发生接近10年一遇洪水,且有上涨趋势。

(8)河流发生接近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可能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一般威胁。

(9)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

(10)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4.1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并报市防办。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响应启动情况及时报市防办。

县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安排具体防汛抢险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县防办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视情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发布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县防办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按照市防指的要求,每天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市防办。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至县防办。

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救灾物资调拨、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做好随时参加抢险救援准备。

4.2.4.2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响应行动

(1)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县防指会商结果,落实防汛抢险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

(2)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3)群众性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险工险段等重点防汛部位24小时巡逻。没有调集的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居家待命。

(4)按照县防指的要求,及时发布汛情信息。

(5)及时将本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上报县防指,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

4.3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防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经防指指挥长(长)批准后由防办发布、调整和解除。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经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常务长)批准后由防办发布、调整和解除。

4.1-1洪涝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表

序号

响应分级

启动与解除条件

1

Ⅳ级

启动

(1)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或水文部门发布洪水蓝色预警,24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气象观测站降水量将达或已达50毫米以上,72小时内2个以上含2个国家气象观测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120毫米以上,经研判可能发生洪涝灾害。

(2)5级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一般山洪灾害。

(4)气象预报有较强台风入境可能较大范围强降雨,或我已经出现较大范围洪涝灾害,预报降雨仍将持续,灾情有进一步加重趋势。

(5)小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决口。

(6)一条主要发生接近10年一遇洪水或两条及以上小河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7)倭肯河发生接近10年一遇洪水,且有上涨趋势。

(8)河湖、水库发生接近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可能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一般威胁。

(9)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

(10)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2

Ⅲ级

启动

(1)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水文部门发布洪水黄色预警,72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站将达或已达90毫米以上,72小时内1个以上含1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150毫米以上,经研判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

(2)5级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较大山洪灾害。

(4)两条主要河流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一条中河发生接近20年一遇洪水。

(5)干流堤防出现多处较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

(6)倭肯河发生10年以上接近20年一遇洪水。

(7)河湖、水库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较大威胁。

(8)小型水库垮坝或一般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9)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3

Ⅱ级

启动

(1)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水文部门发布洪水橙色预警,72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站将达或已达100毫米以上,72小时内1个以上含1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200毫米以上,经研判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4级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重大山洪灾害。

(4)两条及以上主要同时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一条中河发生接近50年一遇洪水。

(5)干流堤防发生决口。

(6)倭肯河发生20年以上至50年一遇洪水,或干流堤防出现多处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

(7)河湖、水库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8)向阳山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9)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

Ⅰ级

启动

(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水文部门发布洪水红色预警,72小时内3个以上含3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200毫米,72小时内1个以上含1个国家站累计降水量将达或已达300毫米,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洪涝灾害。

(2)4级及以上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堤或决口。

(3)预计发生特别重大山洪灾害。

(4)一条及以上主要河流发生50年以上一遇及以上洪水。

(5)倭肯河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或干流堤防出现决口。

(6)河湖、水库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凌汛,堤防、江岸发生漫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特别严重威胁。

(7)向阳山水库出现特别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重要影响。

(8)其他需要启动Ⅰ级

4.4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4.1河洪水

(1)当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县防指、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批准的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综合性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必要时请求军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和突击抢险。

(2)当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县防指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根据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汛应急预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蓄洪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利,保障抗洪抢险救援的顺利实施。

4.4.2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和城市内涝灾害时,县防指、基层防汛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灌排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强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4.3山洪灾害

(1)县防指组织应急、水务、自然资源、气象、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量级或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及时发出预警,按照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防指迅速组织应急、水务、自然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5)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县防指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6)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被困和伤亡,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或综合性救援队伍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武警部队和市防指请求支援。

4.4.4台风灾害

(1)当预报有台风入境时,气象部门加强对台风的动态变化进行实时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受台风影响的地区防指加强值班值守,组织会商研判,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提前全面部署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2)当出现险情和灾情时,由县防指统一指挥,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及时处置险情,把保证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3)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全社会动员与乡镇间协调,按照群防联动机制,落实自保避险措施。

4.4.5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应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

(2)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时,县防指、基层防汛指挥机构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视情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县防指、基层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制定堵口、抢护方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5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抢险救援行动等防汛信息由各级防指统一核准,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防指成员单位信息共享。

(2)防汛信息的报送,按“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续报详情”的原则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当河流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监测频次,雨情、水情信息应在2小时内报到当地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到防办,为各级防指决策提供依据。当预测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当地防指应及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抢险救援等信息,按照分管权限,报送本级防指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照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指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级防指申报。

(5)主要干流水库重要堤防、穿堤涵闸、穿堤泵站等发生较大险情,当地防指立即统一组织工程管理单位和抢险队伍启动抢险预案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在较大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指,防指2小时内报告委、政府。在重大险情发生后半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指,防指1小时内报告委、政府和防指

(6)水库出现险情时,当地水库管理单位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后,在1小时内报告防指,防指在2小时内报告委、政府。发生重大险情后,在半小时内报告防指,防指在1小时内报告委、政府和防指。

(7)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当地防指报告洪水受灾情况,当地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较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防指,防指在2小时内报告委、政府。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防指,防指在1小时内报告委、政府和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补充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8)信息报告应遵守省、有关规定,发生特别严重的汛情、险情、灾情时,立即报告防指。防指核实后立即报告委、政府和防指,并及时续报。

4.6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灾害后,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请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7抢险救灾

(1)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防指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决策。

(3)防指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倭肯河堤防决口的封堵、向阳山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救援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8群众转移及安置

河、沟、水库等发生险情时,县防指应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域。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等基层防汛指挥机构接到转移、撤离的指令后,立即协调运输车辆,以村屯、社区为单位逐户通知、说服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转移过程中每车至少随车一名管理人员,确保转移过程的安全。出发及到达安置点后,管理人员负责与村屯负责人、安置点负责人核对人数。

汛期转移,尽量避免使用敞篷车辆、农用车辆。

如果安置点无法容纳转移人员,基层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县防指报告,由县防指协调新的安置点。

转移人员在安置点尽量以村屯、社区为单位安置和管理。

民政部门、卫生医疗部门要协助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政府和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灾害后,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防指应按照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各区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洪涝灾害后,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1)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防办会同应急部门审核和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2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协助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为应对洪水灾害提供畅通的信息保障

(2)防汛指挥应以公用通信网络为主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

(3)出现洪水灾害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通讯联络值班人员由各单位统一安排。在汛期,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设应急值守电话,专人专机。各险工险段及穿堤建筑物责任单位视汛情设立临时专用电话,由各单位负责。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倭肯河与八虎力河抢险。

①当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昼夜巡堤查险,备好抢险物资,对薄弱环节加强看护,确保松花江主堤安全。

为防止河流堤防溃决而危及县区,对倭肯河、八虎力河、小八虎力河、七虎力河进行巡查,确保城市的安全。此任务由各乡镇政府承担。

②当发生50-100年一遇洪水时,全总动员,加强对全县主堤、回水堤及中小河流巡查,加固并死守穿堤建筑物,保证城市安全。

各级党政领导亲临一线,实行包保责任制。

(2)向阳山水库抢险方案。

向阳山水库洪水调节原则为二级控制泄流原则,二级控泄标准为20年和50年,考虑洪水预报,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水库下泄量视下游区间流量而定,二者相加不超过600m³/s,区间出现洪峰时水库关闸错峰;50年一遇洪水先按20年一遇操作,当库水位超过20年洪水位按50年一遇洪水下泄,下泄流量加上区间来水不超过50年一遇铁路桥处的安全泄量800m³/s,区间出现洪峰时为下游区间错峰关闸。100年一遇洪水或超过100年一遇洪水先按上述过程操作,当水位超过50年一遇洪水后,闸门全部打开自由泄流,以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具体操作:按雨量、水位分级控制原则调度。

根据水文计算频率分析,水库防洪高度采用三天降雨为准则,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三天降雨133.5mm为基础,按汛期水位168.00时的不同情况规定闸门的操作如下:

1、对于三天降雨小于133.5mm,库水位不超过170.27m时,控制泄量在200m³/s左右。

2、对于三天降雨133.5mm至200mm之间,控制泄流650m³/s,当库水位超过170.27m时,闸门全部开启自由泄放。

3、对于三天降雨在200至300mm之间,先按第二种方式泄放,当库水位超过172.82m时,闸门全部开启自由泄放。

4、对于三天降雨达560mm以上时,当库水位超过174.38m时,炸毁副坝,保护主坝安全度汛。

表5.2-2不同的三天暴雨量情况下的最高洪水位和最大泄水量表

三天暴雨量(mm)

最高洪水位(m

最大泄量(m3/S)

133.5

170.27

200

200

171.20

650

300

172.82

960

560

174.38

1860

负责单位:水务局,负责人:水务局局长,技术负责人:副局长。实施单位: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4个抢险队8000人,配备4台挖掘机和30台运输车辆。

3)组织领导

抢险总负责人:县长

抢险组组长:分管水务工作

抢险组副组长:水务局局长

桦南镇抢险负责人:镇长

孟家岗镇抢险负责人:镇长

柳毛河镇抢险负责人:镇长

土龙山镇抢险负责人:

明义乡抢险负责人:

梨树乡抢险负责人:

五道岗乡抢险负责人:

部队负责人:武装部副部长

5.3供电保障

国网黑龙江桦南县供电有限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救灾、抢排渍涝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动力照明负责人:国网黑龙江桦南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

5.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负责大洪水时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配。

(1) 陆地运输桦南县储备防汛车辆162台,其中客车21辆,货车45辆,备用城市公交车辆96台。铲车1台,挖掘机1平地机2台,多功能自卸车4台。征用公交客车由交通运输局负责

①由交通运输局组织运输车队,配备铲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由各乡镇、森工林业有限公司、曙光农场有限公司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②撤离人员的运输以公共汽车运输公司为主,由交通运输局负责。

③备用车辆10台和铲车、挖掘机、自卸汽车等组织备用抢险队,由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④抢险车队执行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工具、人员及食品等调运命令。

交警队加强汛期交通秩序的管理,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通畅。

总负责人:交通运输局局长

5.5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洪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指导;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寻医问诊,抢救伤员及开展灾区防疫消毒工作。

(1)当县域启动防汛响应时,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应视情况研判、全力以赴,迅速行动,做好卫生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2)建立卫生应急通讯网络。县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建立卫生应急通讯网络。通讯中心设立在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天24小时值班,专人值守,每个相关单位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随时待命。

(3)组建2支卫生应急队伍,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并做好现场救护和转运伤员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4)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救治伤员一级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救治伤员二级医院,组建第二梯队卫生应急队伍,随时补充医疗卫生救援人员不足。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制定伤员救治方案,做好接收伤员住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临时转移人员安置区的卫生防疫和洪水灾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总负责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5.6治安保障

公安局主要负责做好洪水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当县域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公安局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昼夜巡逻,维护社会治安。

(2)县交警大队要做好车辆调查,为汛期统一调度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警力,保证防汛要道畅通。

3高速公路管理处要负责公路桥的安全,防止人为破坏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保卫方案,防止有人乘机捣乱和破坏。

总负责人:县公安局局长

5.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住建、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指导洪水灾害易发区做好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县防指可以临时征用学校、公园、体育场馆等作为临时安置点。

雨季集中的时间多数学校放假,所以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等基层防汛指挥机构优先选用学校、体育场馆作为转移人员安置场所,必要时也可以选择比较大的仓库、办公场所。

5.7.1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防汛抢险。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城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3)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各区政府每年编制防汛应急抢险和日常防汛经费计划,由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财政每年拨付一定数额资金用于防汛应急处置和日常防汛经费,确保安全度汛。

5.7.2物资和粮油供应保障

(1)防汛物资筹集方案。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时,根据预报和分析水位还有上涨的可能,每个乡镇筹集1万条编织袋,5重点乡镇(土龙山镇、五道岗乡、梨树乡、闫家镇、大八浪乡)筹集2万条,同时征用物资、商业、供销单位的草袋、木杆、铁线以备调用。此项工作由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

根据水利部《防汛物资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并结合我防洪工程现状,估算不同频率洪水储存物资如表5.7-2

5.7-2不同频率洪水储存物资表

20年一遇

50年一遇

50年以上

桦南县

物资

编织袋30万条,木杆150立方米,无纺布20000平方米,铁线5吨以及砂石料等

编织袋50万条,木杆100立方米,无纺布40000平方米,铁线10吨以及砂石料等

编织袋100万条,木杆200立方米,无纺布100000平方米,铁线20吨以及砂石料等

向阳

水库

编织袋1万条,木杆2立方米,无纺布2000平方米,铁线1吨以及砂石料等

编织袋2万条,木杆2立方米,无纺布3000平方米,铁线1吨以及砂石料等

编织袋5万条,木杆10立方米,无纺布5000平方米,铁线2吨以及砂石料等

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每年汛前或汛期,各乡(镇)政府根据城防洪工程现状和当年汛情预测,编制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和防汛物资储备计划,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修复水毁工程和采购防汛物资,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2)粮油供应方案。粮食局负责粮食调运工作,把非沿线库存玉米、水稻抢运到沿线粮库,并做好安全保管。同时,各粮食加工企业保持满负荷生产。做到细粮供应,还要搞好粗粮加工。同时做好食品生产准备。

粮食局负责组织生产食品30吨/日。凡属地势低洼地段食品店、加工单位要组织人力保护粮油安全,地势高的要坚持正常营业和生产。要保证抢险队伍所需食品准时运到指定地点。

在群众转移的高地,要增设临时供应站,搭设简易作坊,生产大众食品,保证群众吃饭问题。粮油食品供应负责人:发改局(粮食)局局长

(3)供水保障方案。全县有384处水源地,(城区内2处、12个乡镇有381处,且均在保护圈内,可以保证汛期给全居民正常供水。

5.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

(3)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9技术保障

5.9.1专家库

建立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专家库,当发生洪水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派出专家,指导防汛工作。

5.9.2防汛专家

防指成立由水务、水文、应急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提供防汛方案,对乡(镇)防汛抢险进行指导,解决抢险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当发生重大险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洪抢险方案,处理重大险情,指导抗洪抢险工作。

水务局副局长(总工)任负责人,水旱灾害防御及河湖维护中心主任为联系人。

5.9-2桦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专家人员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刘贵仁

桦南县向阳山水库副主任

苏立国

桦南县八一水库主任

王立国

桦南县金沙水库主任

修慧斌

桦南县柳河水库主任

于天元

桦南县共和水库主任

李峰

桦南县团结水库主任

王正库

桦南县孟家岗镇水利助理

赵鹏

桦南县河道管理处主任

隋法淳

桦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主任

徐巍

桦南县气象局副局长中级工程师

韩利伟

水文勘测队队长

史大龙

桦南县城市排水中心主任

李仁明

桦南县城市排水中心工程技术负责人

聂华峰

桦南县城市排水中心泵站负责人

王星

桦南县城市排水中心办公室

5.10宣传、培训和演习

5.10.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按照管理权限,由防指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3)加大宣传工作,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发布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内容。公布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让公众了解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5.10.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10.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善后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灾后救助

(1)桦南应急管理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各乡(镇)政府组织安置受灾群众,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修复,恢复主体工程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3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评估

每年各乡(镇)防汛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3)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4)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5)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6)严重洪水灾害:也称大(重)灾,在较大范围内遭受严重的洪水灾害,损失较大,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7)中等洪水灾害:也称中灾,在比较大范围内遭受一般程度的洪水灾害,造成一定损失,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小。

(8)明白卡:山洪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简称,卡片上标注住房家庭成员个人、预警信号、信号发布人和防汛值班电话,以及逃险路线避险地点等信息。

(9)大型城: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

(1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1)大江大河:指流域面积5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流经我有松花江和黑龙江。

(12)中河:指流域面积在1万至5万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佳木斯市有倭肯河、汤旺河。

(13)全国重点防洪中Ⅱ型水库:向阳山水库为国家确定的防洪重点中型水库。

(14)汛:是指江河定期涨水,即由于降雨、雪、融冰、涨潮,使河水域在一定的季节或周期性的涨水现象。汛常以出现的季节或形成的原因命名,如春汛、伏汛、凌汛、潮汛等。春汛是春季江河流域内降雨或冰雪融化汇流形成的涨水现象。夏天(或秋天)由于降雨汇流形成的江河涨水,称伏汛。因冰凌阻水而引起的江河涨水现象,称凌汛,这只是在北方地区才能见到。

(15)汛期:是指江河水域中水位自开始上涨到回落的期间。我汛期分为凌汛期和夏汛期,凌汛期为4月10日至5月15日,夏汛期为6月15日至9月20日。

(16)防汛:是为防止或减轻洪水灾害,在汛期进行的防御洪水的工作,其目的是保证水库、堤防和水库下游地区的安全。防汛主要工作内容是:江河、水库、堤防、建筑物等防洪工程的巡查防守,暴雨天气和洪水水情预报,蓄洪、泄洪、分洪、滞洪等防洪设施的调度运用。出现非常情况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发现险情后的紧急抢护和洪灾抢救等。

(17)险情:是指在汛期或平时高水位时,水压力、流速和风浪加大,各类水工建筑物均有可能因高度、强度不足,或存在隐患和缺陷而出现危及建筑物安全的现象。

(18)抢险:是指在高水位期间或退水较快时,江河堤防、水库及其他水工建筑物突然出现渗漏、滑坡、坍塌、崩岸、裂缝、淘刷等险情时,为避免险情的扩大以致工程失事所进行的紧急抢护工作。

(19)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等方案的统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修订与更新

本预案由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政府审批。相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预案制定相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应急预案。对本预案中人员变化,防指随时调整。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5预案解释部门

桦南人民政府,使用有效期限为5年。

《桦南县抗旱应急预案》

1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县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镇)人民政府包括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曙光农场有限公司下同)分别设立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干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旱工作。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组成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工程抢险组、后勤保障组等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在县委、县政府、佳木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完成抗旱工作。

2.1指挥部组成

桦南县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

总指挥: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

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曙光农场有限公司场长担任

副总指挥:

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人武部部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县城管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林草局、桦南水文勘测队、桦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供销联社、县历家原种场、县种畜场、县向阳山水库、县农村信用社、县社区办、桦南镇人民政府、土龙山镇人民政府、闫家镇人民政府、石头河镇人民政府、孟家岗镇人民政府、驼腰子镇人民政府、柳毛河镇人民政府、梨树乡人民政府、大八浪乡人民政府、明义乡人民政府、金沙乡人民政府、五道岗乡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站桦南站、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工务段桦南线路车间、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桦南县供电公司、桦南石油公司、武警桦南中队、桦南森林消防中队、桦南县消防救援中队、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单位。

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1.1指挥部工作职责

县防指统一指挥、组织、监督、协调全县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指令,组织制定、实施全县抗旱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县旱情、水情、灾情等信息并组织抗旱减灾措施,依法发布全县旱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抗旱期,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抗旱水量,督促检查各地落实抗旱责任制情况,组织调配全县抗旱物资和队伍,协调部队承担抗旱救灾紧急攻坚任务,负责县级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总指挥职责:领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常务副总指挥职责:负责县防指全面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抗旱工作。

桦南县武装部部长:协助总指挥长、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协调、调度部队,指挥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长、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调度全县抗旱救灾队伍、物资进行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县防办开展抗旱日常工作。

县水务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调度全县水工程,组织实施抗旱应急调水工作。

县防办主任: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抓好全县抗旱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抗旱工作。

2.1.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报告、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重大抗旱工程和抗旱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以及油料等部分抗旱救灾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抗旱救灾的粮食、食品的调拨及供应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抗旱工作,组织、指导教学单位解决教职员工和学生饮用水困难问题。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县内有关工业企业进行药品、食品及抗旱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储运,保证及时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抗旱救灾及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工作,负责抗旱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抗旱指挥、救灾等专用车辆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组织指导桦南县慈善总会开展救灾捐赠,管理、社会救灾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内。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解决抗旱救灾占地、用地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城市抗旱规划编制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抗旱救灾公路、水路运输紧急必要的运力组织协调保障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抗旱水源工程调度管理,提供抗旱技术支持,组织实施全县抗旱水源工程以及其他抗旱工程修复、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旱灾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指导农业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抗旱期间旅游区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干旱灾害导致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和处理抗旱救灾中重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抗旱救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紧急攻坚任务。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协调干旱灾害救助工作,统一调度抗旱救灾物资。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抗旱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服务,做好气象干旱监测和预报工作,为抗旱工作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并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中国移动桦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桦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桦南分公司:负责通信设施、通信网络的安全通信保障工作,在紧急抗旱期间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各乡(镇)政府、曙光、森工、历家原种场、林草局、种畜场:负责所辖区域的抗旱救灾工作。

桦南县经开区:负责园区内企业的抗旱救灾工作。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供电公司桦南分公司:负责抗旱救灾期间的电力供应工作。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站桦南站、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工务段桦南线路车间:负责保障抗旱救灾人员及物资设备的铁路运输工作。

县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县防办备案。

2.1.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抗旱工作,提出全县抗旱工作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县防指领导决策。负责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抗旱物资采购、调拨工作。

2.2各乡(镇)、相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在县防指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抗旱工作。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和相关涉农科研院所等单位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解决抗旱救灾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当发生严重旱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旱救灾方案,指导旱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信号、发布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电话传真、警报器等媒介发布。媒体要及时播发、刊登预警信息,不得删减预警信息。事发地政府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防范准备工作。

3.1.1气象干旱信息

气象部门应加强对降水、土壤墒情等信息的监测和预报,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灾时,将信息及时报送县防指,县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2水文干旱信息

水文部门应加强对河道、水库等水工程水位、水量等信息的监测和预报,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灾时,将信息及时报送县防指,县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3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损失。

各级防指应掌握当地水工程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一旦发生旱情,应逐级上报。发生严重旱情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核实,迅速上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统计上报旱情。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干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维修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方案。

(5)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指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组织气象水文等部门及时收集、报告干旱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干旱灾害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干旱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对干旱灾害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干旱灾害发生范围和强度以及发展趋势。

(3)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干旱灾害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抗旱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干旱灾害信息,宣传抗旱知识,公布咨询电话。

(5)组织抗旱应急队伍、负有抗旱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抗旱工作的准备。

(6)调集抗旱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7)加强对引水、蓄水、提水工程和重要抗旱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维护。

(8)成立抗旱专门工作组。根据抗旱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选择成立以下工作组:宣传信息组、技术指导组、打井队伍调度组、物资保障组、交通运输组、救灾安置组、物价控制组、监察督办组、治安保卫组、通信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城市抗旱组。

(9)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3供水危机预警

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当地防指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工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分级

4.1应急响应的分级与总体要求

根据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由低至高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级。

进入旱期,各级防指应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县防指负责跨地区、跨行业和关系重大的水工程调度,其他水工程调度由所属地方防指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级防指直接调度。

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县政府和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旱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防指报告情况。

对跨区域发生的旱灾,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指通报情况。

4.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Ⅳ、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批准,以县防指名义发布;Ⅱ、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指总指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名义发布。

4.3抗旱Ⅳ级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

4.3.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春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15%至25%。

(2)夏伏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10%至20%。

(3)1个乡(镇)因旱城镇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25%,且有继续加重趋势。

4.3.2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Ⅳ级抗旱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办主持会商,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县防办会同气象、水务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和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县气象局掌握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水务局协调组织重要水利工程抗旱调水工作。

旱区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用水需求,并将旱情信息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指。

4.4抗旱Ⅲ级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

4.4.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春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25%至35%。

(2)夏伏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20%至30%。

(3)2个及以上乡(镇)因旱城镇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25%,且旱情有继续加重趋势。

4.4.2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农场、森工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抗旱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农场、森工、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主持会商,县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办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总指挥长及总指挥,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县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开展抗旱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农场、森工等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县气象局掌握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水务局协调组织重要水利工程抗旱调水工作。

旱区防指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预测分析、监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5抗旱Ⅱ级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

4.5.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春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35%至45%。

(2)夏伏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30%至40%。

(3)桦南县城区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30%。

4.5.2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农场、森工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Ⅱ级抗旱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农场、森工等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指总指挥(县长)组织召开会议,县防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面部署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防指组织会商,研判部署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农场、森工等各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县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旱情和水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并做好全县旱情、灾情统计报送工作。县气象局掌握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水务局协调组织重要水利工程抗旱调水工作。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旱区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督促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请示县政府向重点受旱地区拨付抗旱资金,实施各项抗旱措施。

4.6抗旱I级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

4.6.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春季受旱面积占全县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45%。

(2)夏伏季受旱面积占县市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40%。

(3)全县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30%。

4.6.2响应行动

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农场、森工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Ⅰ级抗旱应急响应情况。有关乡(镇)、农场、森工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县防指总指挥(县长)组织召开会议,县防指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面部署安排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视旱情发展适时召开全县抗旱救灾紧急会议,全面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县防指组织会商,密切监视旱情和水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乡(镇)、曙光农场、森工等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及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指。

县防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县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监督、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确保饮水卫生安全,防止干旱灾害导致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县气象局掌握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水务局协调组织重要水利工程抗旱调水工作。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旱区各级防指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级防指要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及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防指备案。发生特别重大干旱灾害,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时,县防指经县政府批准,宣布相关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密切监测旱情、灾情,及时分析旱情发展变化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请示县委、县政府向重点受旱地区拨付抗旱资金,实施各项抗旱措施;督促、监督供水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供水、水源和抗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按照要求启用应急备用水源,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4.7基础应急响应措施

4.7.1常规措施

利用工程增加抗旱水源。干旱期间,各地要通过打抗旱井、修建二级提水泵站、架设临时提水泵站、修建临时截流工程、修建固定储水罐、依法启用企业自备井、动用城市备用水源等措施,努力增加抗旱水源。使用再生水、退水等非常规水源。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采取紧急时期的限水措施。农业干旱采取各类压缩用水定额措施,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维持作物不死苗;城市采取限量供水,定时供水等措施渡过缺水难关,必要时限制或者暂停洗浴、洗车等高耗水行业,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等措施。组织向人畜饮水困难地区送水。

启动抗旱服务组织跨区域支援旱区。全县发生较大以上级别干旱或部分乡(镇)曙光农场、森工发生重大以上级别干旱时,县防指协调统一调度全县抗旱服务组织,通过赴旱区打井、架设临时引提水设施、流动浇地、租赁设备等方式,支援干旱地区的抗旱工作。

4.7.2申请调水措施

(1)桃山水库调水。当倭肯河下游我县发生干旱时,县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水申请,请示省防指协调桃山水库管理处,加大下泄流量,缓解倭肯河下游沿岸的旱情。

(2)向阳山水库调水。当八虎力干流中下游的相关乡镇发生旱情时,由县防指批准向阳山水库应急加大放流,缓解下游沿岸乡(镇)的旱情。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送和处理

雨情、旱情、水情、灾情等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属一般性雨情、旱情、水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灾情较重,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上报。

凡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干旱灾害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2指挥和调度

出现旱灾后,事发地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事发地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较大及以上干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

5.3信息发布

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旱情、旱灾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发布,与抗旱有关的水文信息由县水务局发布,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由县气象局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旱应急的处置,在紧急抗旱期,事发地防指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有权决定在其管辖范围内征用人员、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参与救灾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干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指可视旱情,宣布结束应急响应。Ⅳ、Ⅲ级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批准,以县防指名义发布;Ⅱ、Ⅰ级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县防指总指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名义发布。当地政府积极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依照有关紧急抗旱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6.2总结评价

抗旱工作结束后,各级防指应针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防指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抗旱救灾、气象、水文等信息的及时播发以短信、微信等形式发布。

7.2应急救援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统一调度全县抗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范围抗旱救灾工作,各级抗旱服务组织主动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抗旱救灾工作。

救灾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照要求为救灾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事发地防指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出现旱灾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卫健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7.3技术与服务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县防指与各乡(镇)、曙光农场、森工防指之间的应急抗旱会商,指导各相关单位抗旱工作。

充分发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土壤墒情监测站点和地理信息遥感系统监测采集全县旱情信息,为宏观分析全县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7.4奖励与责任

对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危害抗旱工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8.1.1公众信息交流

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指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照分管权限由本地防指统一发布旱情、灾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积极参与抗旱救灾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防指。

8.1.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8.1.3演练

抗旱服务队伍应该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旱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旱应急演练。

各级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本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报政府批准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预案,须报佳木斯市抗旱指挥部备案

县防指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按程序进行修订。各乡(镇)、曙光农场、森工防指可以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的抗旱应急预案。

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名词术语

1)抗旱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条件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2)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3紧急抗旱期:发生特别严重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旱区防指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宣布本辖区内的相关行政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指。

9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使用有效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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