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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1-27 16: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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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佳政发〔202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包括我市辖区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重点聚焦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及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方面

二、统筹领导及组织实施

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承担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依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共享,共同破解普查中的难点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有关事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有关事项;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有关事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有关事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有关事项;市林草局负责林业生产经营有关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耕地信息等方面有关事项;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有关事项。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等掌握普查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力军作用,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

普查要求及保障

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引入现代化调查手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精准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全面查清设施农业状况。优化数据采集模式,采用网上填报+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便捷的线上填报通道,推动普查手段向数字化转型。科学结合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度应用现有行政记录数据,减少重复工作,降低普查成本,促进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和数据的共治共享。

加强基础保障。按照“分级负担、足额保障”原则,县(市)区要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按时足额拨付,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坚决杜绝因经费不足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从村“两委”成员、村会计、退休农技人员中选聘熟悉农村情况、责任心强的普查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普查员具备专业能力。及时支付选聘人员的补贴和劳动报酬,保障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待遇和岗位不变,确保普查队伍的稳定性。

强化宣传引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综合运用乡村大喇叭、短视频平台等载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推动普查政策家喻户晓,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如实填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严格依法普查。从严从实抓好数据质量管控,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将依法行政贯穿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在普查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切实保障普查数据安全。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守住数据质量底线,确保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市农作物种植结构、畜禽养殖规模、农业设施装备水平等核心数据找准找实乡村建设短板,为科学制定相关政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权威、可靠、全面的数据支撑。

  附件: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3

附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仇文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惠峰 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孙艳君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苏民厚 市统计局局长

李有江 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队长

姜  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许佳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国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丁兆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都继超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丁彦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邓喜林 市委农办副主任

张雪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世威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天秀 司法局长

庄  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继承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徐赵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姜佳颖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谢  鹏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佳 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斯伦 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副队长

赵宝库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林青波 佳木斯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谢鹏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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