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2025年4月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保留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2件,修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宣布失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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