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佳环罚〔2026〕自然02号
当事人名称: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MA1BE8****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长春村
我局于 2026 年 07 月 17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场区西北角黑膜池粪污外溢至该黑膜池东侧无防渗设施的地面。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提供时间:2026年7月17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据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2.《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提供时间: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据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3.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时间: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证明内容: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4.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时间: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授权委托内容、被委托人身份信息;
5.现场照片:提供时间:2026年7月17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违法事实;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提供时间: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信息;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佳环承诺环评审【2020】2号):提供时间: 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 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已获批;
8.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提供时间: 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 佳木斯市鑫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已验收;
9.佳木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提供时间: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该企业未建在禁养区;
10.《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提供时间:2026年7月21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受送达人基本信息及送达方式的情况;
11.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提供时间:2026年7月17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魏君、宋纪元的身份和资格;
1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截图 :提供时间:2026年8月4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13.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提供时间:2026年8月4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规模证明;
14.后督察笔录 :提供时间:2026年8月4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企业已完成整改;
15.环保行政处罚辅助计算结果表:提供时间:2026年8月4日,提供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违法行为裁量认定结果。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
我局于 2026 年 8月5日以《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佳环罚告〔2026〕自然04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自2026年8月5 日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要求,视为放弃该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根据“黑龙江省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的裁量结果:“(1)情节:行为地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地区,养殖规模:1000头<猪存栏数≤2000头,(2)后果:环境违法次数:1;(3)修正基准:经济承受度(小型),补救措施(无),改正态度(立即(积极)改正或已按要求改正)修正金额: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整)”。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整)。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印章)
2026年8月13日
监审:王会东
审核:崔成
编辑:宋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