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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15 12:42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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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发〔2022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将《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23

 

 

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实施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省政府《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实施方案》(黑政发〔2022〕20号)精神,加快推进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工作任务,坚持以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佳木斯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地面气象观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显著提高,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到90%以上区域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提前量大于24小时,雷电预警信号提前量大于55分钟,冰雹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大于35分钟,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气象对佳木斯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监测、预报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进一步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和粮食主产区的气象观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地区监测能力。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等新型观测设备,填补空间探测盲区。统筹农业、水文、农垦和森工等行业监测站点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做好气象观测设备迭代更新,强化各类观测设备计量检定。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长期稳定性。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2.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构建市、县协同联动、集约优化、智能高效的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发展客观预报能力和强对流监测预警技术,完善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化的预报业务体系,提高预报准确率,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部地区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政府

3.构建智慧化气象服务体系。实施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协同推进一体化业务平台应用,加强智慧气象信息系统建设,增强智慧气象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业务能力建设,发展气候预测预估技术,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测预警业务平台效能,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定量化、精细化水平。加强气象业务平台对外融合能力,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发布。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丰富气象服务产品,促进气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和有关行业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政府〕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4.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政府〕

5.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整合完善全市观测站网和监测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建设科学合理站网布局。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业务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加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冰雹、霜冻、大雾等高影响天气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按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要求,开展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提升全民防灾避灾救灾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各县(市)政府〕

6.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推进人影作业装备自动化升级及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建设,提高人影安全保障和机动作业能力。继续推进人影装备自动化、作业标准化、监管信息化建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防护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政府

(三)提升气象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7.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科学应用新一轮全省积温带区划成果,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品种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服务种植结构调整。推动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气象预报预估技术,提高粮食作物优质稳产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探索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气象服务,探索开展种子培育气象服务。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打造“龙江气候好产品”品牌。全力做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乡村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气象服务保障,大力提升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政府〕

8.加强城市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发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精细化预报。健全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体系。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将气象服务融入佳木斯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精细化城市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推进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提升公路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政府

9.强化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加强全域旅游、冰雪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开展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特色气候小镇等气候生态品牌创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水平,强化面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建立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政府〕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

10.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技术攻关专业气象服务项目,以及影响佳木斯市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基础研究,加强水文、农业、交通、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支持佳木斯国家综合气象观测专项试验外场和黑龙江省气象保障现代农业发展试验基地(富锦站)建设。加强行业协作,调动气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提高科技创新对业务发展的贡献度。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创新总体布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11.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加强气象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加强人才素质提升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培训教育和能力建设,加大地方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级政府将气象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工作绩效管理,统筹做好资金、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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