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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14: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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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编制,由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秉持“以公开促工作开展、以公开树良好形象、以公开赢百姓民心”的理念,坚定不移地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为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主动公开63件公示公告及文件,均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市住建局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800余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2个,回复咨询问题、反映问题、建言献策等留言政民互动问题67条,畅通了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优化申请途径,对公开申请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精准界定不予公开的范围。全年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41件,办结41件,办结率100%。无上年结转申请,本年度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规范答复文书的审批流程与格式标准。将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视作服务群众的创新路径,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精准契合人民群众的个性化需求。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全局干部职工紧密围绕本职工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不断推动规章制度的完善与优化。通过系统梳理和整合现有制度,建立全面、规范的制度汇编,对审批流程进行细致入微的优化,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流程清晰。

(四)平台建设情况。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在平台日常维护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开展各项操作。一方面,及时对平台内容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为用户提供最新资讯;另一方面,对于用户的消息,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做到有问必答、沟通顺畅。在内容发布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审批流程从初稿拟定到层层审核,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谨细致,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任何违法违规或涉密内容出现在平台上。

(五)提升监督保障力度。一是全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批制度,将 “先审查、后公开” 这一信息公开流程坚定不移地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规范的审查环节,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能以最快速度呈现给公众,且具备高度的有效性与可靠性。二是广泛且全面地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任何问题,积极反映,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0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1

1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务公开领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未能落实到位,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时间较长。

展望2025年,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住建局将聚焦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全力以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完善与优化:一是持续健全制度体系。一方面,对现行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堵塞制度漏洞,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积极与各部门展开深度沟通与协作,共同优化接收流程。通过建立健全信息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每一项信息申请都能得到妥善处理,杜绝信息丢失和处理超时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开展专业培训。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办公室需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面向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加强对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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