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取得城市客运“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相关人员,证书即将到期。经企业申请,主管部门核查,3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等情形。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9号)规定,现对其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延期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形式向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科反映。
电话:0454-8225068
邮箱:yszxaqk123@163.com
佳木斯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延续名单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30日
监审:张伟勋
审核:代惠霖
编辑:蓝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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