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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龙山灌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日期:2026-10-23 15:58 来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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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黑龙江省青龙山灌区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青龙山灌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26年10月22日,我局接受该项目自主验收备案。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0日

受理部门:佳木斯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水电科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行政中心2号楼447室

联系电话:0454-8437625

电子邮箱:jmssstbc@163.com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回执

附件2:青龙山灌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佳木斯市水务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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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宋克男

审核:靳笈

编辑:吕玲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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