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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三项)

日期:2026-10-20 13:41 来源:建三江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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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建三江第二砖厂历史遗留取土坑未开展生态修复。

二、整改目标:因地制宜对两处历史遗留取土坑实施生态修复治理,消除生态破坏及安全隐患,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治理、分步实施”原则,将建三江第二砖厂南北两处取土坑分一期、二期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一)北侧一期取土坑:采取回填、整形、覆土整治,实施植被复绿,恢复地表生态功能。

(二)南侧二期取土坑:因坑底积水较深,不具备回填条件,保留坑塘水面现状;重点实施边坡修整,同步建设防护围栏、警示标识,防范非法盗采、落水等安全风险。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本次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总面积4.4012公顷。

(一)北侧1号取土坑(一期):已完成坑体回填、场地整形压实,表层均匀铺设30厘米厚亚黏土作为覆土层,全域撒播高羊茅草籽开展植被恢复。目前草籽出苗整齐、长势稳定,植被复绿效果初步显现,土地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二)南侧2号取土坑(二期):已完成边坡规整治理,合理栽植水生植被;坑区周边全部架设立柱式安全防护围栏,按规范设置警示标牌。坑塘水面予以保留,非法盗采、涉水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目前,该生态修复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已完工,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达到既定整改目标。

五、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5790340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理局迎宾路33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农高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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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于传武

审核:孙杰

编辑:贾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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