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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1015号

日期:2026-10-20 09:12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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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于泽国保管不善,建三江房权证局直字第S30092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于泽国

2、因张鑫保管不善,黑(2021)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266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鑫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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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若峰

审核:王国泰

编辑:陈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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