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青源胡同北组团(永丰家园)F栋项目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申请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811202608030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上述施工许可予以注销。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3日
监审:彭强
审核:吴铁双
编辑:陈红、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