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现对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和位置
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临时用地,涉及郊区莲江口镇红升村、永兴村等地块,占地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项目申请单位为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批复文号为佳自然资临用〔2025〕3号。
(二)项目用地面积与用途
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占用土地面积4.4256公顷,其中耕地0.9375公顷、林地0.1642公顷、草地0.0444公顷、住宅用地2.3984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182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989公顷。
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4.4256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0.9375公顷、林地0.1642公顷、草地0.0444公顷、住宅用地2.3984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182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989公顷,复垦率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454-6603036
电子邮箱:jmsstxfk@163.com
监审:蔡元军
审核:张春生
编辑:吕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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