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现将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相关许可情况公示如下,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科反映。如有疑问,请与客运科联系,联系电话:0454-8630768。
附件:
关于2026年9月24日提前公示客运班线相关业务的公示公告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4日
监审:张伟勋
审核:代惠霖
编辑:李振国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