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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2026年第0931号

日期:2026-09-24 13:29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大中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佳木斯政务服务大厅3楼38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676084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产籍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赠人)

1

李福友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永红区云环社区

2003005795

李冬梅

2

李福友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永红区云环社区

2003005730

李冬梅

3

李福友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佳丹社区

2013009942

李冬梅

4

李福友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永红)火电社区

2006001082

李红梅

5

裴学贤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向阳区宏胜社区

20170036933

裴文军

6

刘太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英俊社区

2011001672

刘尚军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

相关附件:

监审:时宇

审核:张连君

编辑:王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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