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孙磊保管不善,将黑(2022)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30445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声明人:孙磊
2、因闫立军保管不善,将黑(2017)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41462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声明人:闫立军
3、因于作君保管不善,将黑(2026)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8053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声明人:于作君
4、因张万发保管不善,将2008006151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万发
5、因刘君国保管不善,将2008011582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刘君国
6、依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25)黑0803执404号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25)黑0803执4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坐落佳木斯市向阳区佳联社区安居19号楼3单元201室,产权证号:佳房权证向字第2008004535号,转移登记至陈志超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
监审:时宇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