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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2026年第0916号

日期:2026-09-14 09:04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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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佳木斯政务服务大厅3楼38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676084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产籍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
 1  陶凤生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港务社区  2011015965  黄艳平
 2  陶凤生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港务社区  2011015964  黄国平
 3  陶凤生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怡安社区  2011015823  黄国平
 4  陶凤生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港务社区  20240001132  黄国平
 5  周太宝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向阳区全乐社区  2007024141  周岩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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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时宇

审核:于启文

编辑:王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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