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高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内各企业: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职工工资实际水平,经综合测算,现发布佳木斯市202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佳木斯市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本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时间限定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26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4%。
(二)2026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6%。
(三)2026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2%。
二、指导意见
(一)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围绕基准线4%上下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引进高技能人才占比较高的企业,可参照上线6%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参照下线2%上下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营亏损、工资支付能力不足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三)企业在安排工资增长时,可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向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倾斜,着力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和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工资水平。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农高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应当认真推进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9日
监审:任志军
审核:程海峰
编辑:闫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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