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大理岩矿(划定矿区范围)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454-6603034
电子邮箱:jmszrzykbk@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大理岩矿(划定矿区范围)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9日
监审:卢雪冬
审核:周伟一
编辑:朱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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