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城市客运“两类人员”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即将到期,经企业申请,主管部门核查,三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等情形。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9号)规定,现对其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延期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形式向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科反映。
电话:0454-8225068
附件:
佳木斯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延续名单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8日
监审:杨卓
审核:赵晓亮
编辑:金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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