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关于国网黑龙江佳木斯供电公司110kV汤旺河变电站1号主变压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佳环辐审〔2026〕4号 |
2026年9月2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76号,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四、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电话:0454-7603041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日
监审:王会东
审核:郑大劲
编辑:王涵艺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