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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2026年第0826号

日期:2026-08-28 15:11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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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佳木斯政务服务大厅3楼38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676084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产籍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
 1 胡兆平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金港湾社区 20210013632  徐扬、胡瀞予、胡志阳
 2 毕万有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莲江口镇 9506600  毕德海、毕德江
 3 胡兆平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东风区建国社区 20190025373 徐扬、胡瀞予、胡志阳 
 4 马丽艳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永红区58委 2000011129  黄烁
 5 马丽艳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永红区3委 2003019169  黄烁
 6 杜洪江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41委 2001039888  杜义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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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时宇

审核:张连君

编辑:王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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