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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
佳木斯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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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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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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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对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佳水许可〔2026〕14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佳木斯市水务局
2026年8月27日
监审:宋克男
审核:靳笈
编辑:陈艳丽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