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晓佳
声明人:田羽衡
3、因李铁民保管不善,将2014017745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李铁民
4、因他项权利证明:佳房郊他字第20120239号(抵押人:陈少红,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永和支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永和支行
声明人:刘伟
6、依据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2026)黑0822执513号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2026)黑0822执5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坐落佳南实验农场荣御家园住宅小区17栋2单元4层3号,产权证号:黑(2019)农垦佳南不动产第0000011号,转移登记至杨春、张秀云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7、依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5)黑0804执恢1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25)黑0804执恢18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坐落佳木斯市郊区佳西社区欧亚小镇F楼079#0单元101室,产权证号:黑(2018)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42685号,建筑面积:19.82平方米的房屋。转移登记至贺秉祥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1日
监审:时宇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