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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城区设置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位的通告
关于城区设置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位的通告
日期:
2026-08-14 15:26
来源:
市民政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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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将至,为传承传统民俗、规范群众祭祀行为,有效防范因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的火灾隐患,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等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一批临时祭祀集中焚烧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自通
告
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8月27日(农历七月十五)
,每日开放时间为
18:00—22:00。
二、设置范围及点位
本次在东风区、前进区、向阳区、郊区范围内,共设置
77处临时祭祀集中焚烧点,具体点位详见《城区中元节
临时集中焚烧祭祀
点一览表》。市民可就近选择指定点位开展焚烧祭祀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定点焚烧,严禁乱烧。
焚烧祭祀用品须在指定的集中焚烧点内进行。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居民小区、河道两岸、林区及周边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纸扎等祭祀用品;严禁沿街占道经营、兜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2.文明祭祀,爱护环境。
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有序排队焚烧,不拥挤、不喧哗;祭祀结束后确认火种完全熄灭再离开,共同维护场所环境卫生。提倡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绿色环保方式缅怀先人,倡树文明新风。
3.安全第一,防范风险。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焚烧点;严禁在焚烧点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祭祀,注意用火安全,防止烫伤、烧伤等意外发生。
四、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开展巡查执法,对在政府设置的指定焚烧区域以外的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违规焚烧祭祀用品、拒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劝阻、制止和查处。
造成
火灾、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
相关
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我做起,共同维护安全、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共度一个平安、文明、有序的中元节。
附件:
城区中元节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一览表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
监审:
刘伟
审核:
周智源
编辑:
魏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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