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树堂
声明人:李莉莉
3、因杨树堂保管不善,将2013004418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杨树堂
4、因郭玉华保管不善,将2012014724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郭玉华
声明人:李佳浩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0日
监审:时宇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