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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公告

日期:2026-07-21 15:06 来源: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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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7月21日提出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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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胡靖龙

审核:宋岩岩

编辑:霍美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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