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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知

日期:2026-07-15 14:5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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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的公告》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察工作已全部完成结合考察结果,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13名,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8日(星期)上午8:30

地点: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体检中心(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7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聘用资格。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个人信息页》(附件2)并如实填写,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及体检费550元(仅支持现金,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服饰,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4.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体检的各环节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5.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体检集合时,考生要服从管理,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应提前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8702297

附件:1.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体检名单

2.体检表个人信息页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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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李世威

审核:周智源

编辑:魏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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