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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604号

日期:2026-06-03 09:5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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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2020黑8101执798号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2020黑8101执7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佳木斯市前进区杏林社区456号东户商服,产权证号2014010859号房屋转移登记至吕刚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2、因张月浩保管不善,将2011012675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月浩

3、因张月浩保管不善,将1999005500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月浩

4、因刘桂珍保管不善,将2015016837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刘桂珍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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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时宇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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