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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的公告

日期:2026-05-21 15:48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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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木斯市《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佳人社发〔2025〕16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914月30日(含)至20084月29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

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提供毕业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持有有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8.服从聘用单位对岗位的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ms.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前下载附件3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20265259:0052616:00期间到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前进区光华街5号)7号楼105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当场完成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方可参加笔试。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在报名表中明确列出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姓名、所在部门及职务,并说明与本人关系,确认所报告内容真实无误,自愿接受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核查。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字,原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命制,包括护理专业知识及相关综合知识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笔试地点: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前进区光华街5号)

7号楼四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40分。本次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面试入围。如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护理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4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ms.gov.cn/)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再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m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因单位实际需要,急需紧缺专业依据情况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视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ms.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0454-8702297(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人事科)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佳木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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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李世威

审核:周智源

编辑:魏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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