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告公示

继承公告2026年第0512号

日期:2026-05-20 15:55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佳木斯政务服务大厅3楼38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676084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产籍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

1

周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桥南社区

2014021285

周阳光

2

董学勤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冬梅社区

20210014604

刘峰

3

赵巍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万兴社区

1-0826-070-010603

王爱华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

监审:王旭昶

审核:于启文

编辑:刘姝颖、董晓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