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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公告

日期:2026-05-15 09:24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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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提出东风区建国街以东老旧社区及巷道雨污分流及管网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五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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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胡靖龙

审核:宋岩岩

编辑:霍美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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