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佳木斯市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规定,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对共计117家企业,开展202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
佳木斯市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得分结果-公示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来电向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反馈电话:0454-7603047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5日
监审:屠勇
审核:李成虎
编辑:张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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