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丁淑琴保管不善,建三江房权证局直字第S3003651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丁淑琴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日
监审:王若峰
审核:王国泰
编辑:孙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