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佳木斯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
2025年佳木斯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公示
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监审:王晓冬
审核:李云峰
编辑:鲍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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