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华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提出佳木斯市华强大境项目(一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31日
监审:胡靖龙
审核:宋岩岩
编辑:霍美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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