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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市华强大境项目(一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公告

日期:2026-03-31 16:09 来源: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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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黑龙江华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30日提出佳木斯市华强大境项目(一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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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胡靖龙

审核:宋岩岩

编辑:霍美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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