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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2026年第0327号

日期:2026-03-26 14:50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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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佳木斯政务服务大厅338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676084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产籍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

1

马绪忠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冬梅社区

1-0696-015-012301

马梓轩

2

哈明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向阳区天富社区

20230003980

刘佳、哈欣甜

3

殷家永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站前南社区

2012008007

殷和旭

4

聂静波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向阳区宏兴社区

2013007081

聂久森

5

聂静波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东风区晓云社区

2006022928

聂久森

6

郎文光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53

2001011749

郎春梅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26

相关附件:

监审:王旭昶

审核:于启文

编辑: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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