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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6年第0323号

日期:2026-03-24 15:3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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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办公室

联系人:李世信      联系方式:67608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邹吉庆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郊区敖其镇双玉村

230811102130JE00108L00000001

8286.72

林地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24

相关附件:

监审:王旭昶

审核:李世信

编辑: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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