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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308号

日期:2026-03-09 14:55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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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赵春国保管不善,(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1634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春国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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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若峰

审核:王国泰

编辑:张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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