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如下: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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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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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佳木斯市数字政府中长期规划》 |
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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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佳木斯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
佳木斯市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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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佳木斯市“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佳木斯市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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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佳木斯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佳木斯市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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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佳木斯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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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调整我市城区供水价格》 |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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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整我市城区出租车运价》 |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审:富强
审核:秦鹏飞
编辑:张耀心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