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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223号

日期:2026-02-25 16:1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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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他项权利证明:佳房他字第110171号(抵押人:王立柱、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2、因他项权利证明:佳房他字第120007号(抵押人:陈红静、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3、赵春明保管不善,将2016011510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赵春明

4、依据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执53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执5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解除房屋抵押,依法将位于佳木斯市中山街488号七彩花园小区F栋F-08号车库,产籍号为:2-0118-044-000103,建筑面积28.22平方米的房屋解除抵押。他项证号:201601307。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明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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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旭昶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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