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汤原经营部顺达加油站提交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主要负责人),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同意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汤原经营部顺达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监审:刘保国
审核:徐广伟
编辑:张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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